天津再次調整三項待遇 退休金每人每月普漲50元

民生 社會 天津網 2017-07-16

■ 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給予傾斜

天津網訊 天津日報記者 廖晨霞 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三項待遇再次調整。調整後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月內發放到位,惠及200餘萬人。

自今年1月1日起,調整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幅5.5%,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6%,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4.5%,全市208萬人受益。調整後的養老金本月內發放到位,今年1至6月份增加部分隨7月份養老金一併補發。

此次調整根據國家要求,實行普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結合,即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進行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是普遍調整 對全部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實行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7.5元;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按照同類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增加。

三是傾斜調整 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給予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女年滿65週歲不滿70週歲的,每月再增加40元;男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女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每月再增加60元;男年滿80週歲、女年滿75週歲的,每月再增加80元。

上述三項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低於企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對於繳費超過15年以上的部分(含15年),每增加一年,每月再增加1元,最高增加到2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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