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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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鑄幣

世宗朱厚熜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年號嘉靖(152~1566年),在位45年是明朝親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在位時間僅次於神宗萬曆。

"嘉靖"二字出自《尚書・無逸》,(殷高宗武丁)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意為希望國家安定、祥和、強大。世宗即位初期,確實也做出了一些成績,革除正德時弊政,誅殺了前朝佞臣錢寧、江彬,抑制宦官的權力,清理皇莊土地,還地於民,極大地緩解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從而出現了"天下翕然稱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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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鑄幣

世宗朱厚熜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年號嘉靖(152~1566年),在位45年是明朝親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在位時間僅次於神宗萬曆。

"嘉靖"二字出自《尚書・無逸》,(殷高宗武丁)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意為希望國家安定、祥和、強大。世宗即位初期,確實也做出了一些成績,革除正德時弊政,誅殺了前朝佞臣錢寧、江彬,抑制宦官的權力,清理皇莊土地,還地於民,極大地緩解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從而出現了"天下翕然稱治"的局面。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但世宗統治中後期,開始滿足於先前的成果,自嘉靖十八年(1539年)就開始不臨朝聽政,加上寵信方士,尊尚道教,迷戀青詞,故日漸消極。由此使得嚴嵩父子專權,綱紀敗壞,弊政重興,《明史》稱其為"中材之主"。值得注意的是,"一條鞭法"的首倡和試行也始於嘉靖時期。有學者研究,"一條鞭法"的維形是嘉靖九年(1530年)由內閣大學士桂萼提出的,並先後在湖廣、河南、江西等地試行。它的出現對後來封建社會的賦役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雖然明孝宗時短暫鑄行過弘治通寶錢,但民間私鑄的情況並未得到抑制,至正德、嘉靖時,有些地方甚至發展到"剪鐵葉、錫片偽為之""的地步。

嘉靖六年(1527年)十二月,世宗與戶部論及鹽政和錢法的弊病,為疏通錢法,制止私鑄、偽造的情況,決定鑄造嘉靖通寶錢四千一百四十九萬一干二百文,每文重錢三分。

嘉靖七年(1528年),豫、國、廣各局也開始鑄造嘉靖通寶小平錢。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令工部仿洪武通寶錢式鑄折二、當三、當五、當十大錢各三萬文"。

嘉靖三十四年(155年)四月,因雲南產銅,為節省鑄造費用,令雲南開鑄銅錢,規定歲鑄額為三千三百零一萬二千文。雖然早在弘治十年(1503年)雲貴已開始鑄錢,但史籍並未載明鑄錢數額,直到此時史籍才有明確的鑄錢數量。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北京寶源局因鑄錢時"各色匠役人等侵料減工,以致轉經小,濫惡不堪行使"而暫停鑄。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雲南也因鑄錢耗費的成本太高,沒有什麼盈利而停鑄。嘉靖一朝銅錢對銀的比價多次發生改變

比如,嘉靖三年(1524年),詔令洪武等本朝制錢與歷代舊鑄好錢兼行,每七十文折銀一錢,私鑄、偽造的錢一律禁止流通。嘉靖十八年(1539年),規定無論制錢,還是歷代舊錢兼行,質好的銅錢七十文折銀一錢,稍次的銅錢一百四十文折銀一錢。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規定只允許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其他洪武等制錢及前代雜錢需十四文折銀一分。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規定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洪武等制錢與前代雜錢上品者也七文折銀分,其餘視錢質量的好壞,分別以十文、十四文、ニ十ー文折銀一分。不久又詔令以嘉靖通寶錢七文、洪武等制錢十文、前代錢三十文折銀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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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鑄幣

世宗朱厚熜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年號嘉靖(152~1566年),在位45年是明朝親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在位時間僅次於神宗萬曆。

"嘉靖"二字出自《尚書・無逸》,(殷高宗武丁)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意為希望國家安定、祥和、強大。世宗即位初期,確實也做出了一些成績,革除正德時弊政,誅殺了前朝佞臣錢寧、江彬,抑制宦官的權力,清理皇莊土地,還地於民,極大地緩解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從而出現了"天下翕然稱治"的局面。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但世宗統治中後期,開始滿足於先前的成果,自嘉靖十八年(1539年)就開始不臨朝聽政,加上寵信方士,尊尚道教,迷戀青詞,故日漸消極。由此使得嚴嵩父子專權,綱紀敗壞,弊政重興,《明史》稱其為"中材之主"。值得注意的是,"一條鞭法"的首倡和試行也始於嘉靖時期。有學者研究,"一條鞭法"的維形是嘉靖九年(1530年)由內閣大學士桂萼提出的,並先後在湖廣、河南、江西等地試行。它的出現對後來封建社會的賦役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雖然明孝宗時短暫鑄行過弘治通寶錢,但民間私鑄的情況並未得到抑制,至正德、嘉靖時,有些地方甚至發展到"剪鐵葉、錫片偽為之""的地步。

嘉靖六年(1527年)十二月,世宗與戶部論及鹽政和錢法的弊病,為疏通錢法,制止私鑄、偽造的情況,決定鑄造嘉靖通寶錢四千一百四十九萬一干二百文,每文重錢三分。

嘉靖七年(1528年),豫、國、廣各局也開始鑄造嘉靖通寶小平錢。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令工部仿洪武通寶錢式鑄折二、當三、當五、當十大錢各三萬文"。

嘉靖三十四年(155年)四月,因雲南產銅,為節省鑄造費用,令雲南開鑄銅錢,規定歲鑄額為三千三百零一萬二千文。雖然早在弘治十年(1503年)雲貴已開始鑄錢,但史籍並未載明鑄錢數額,直到此時史籍才有明確的鑄錢數量。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北京寶源局因鑄錢時"各色匠役人等侵料減工,以致轉經小,濫惡不堪行使"而暫停鑄。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雲南也因鑄錢耗費的成本太高,沒有什麼盈利而停鑄。嘉靖一朝銅錢對銀的比價多次發生改變

比如,嘉靖三年(1524年),詔令洪武等本朝制錢與歷代舊鑄好錢兼行,每七十文折銀一錢,私鑄、偽造的錢一律禁止流通。嘉靖十八年(1539年),規定無論制錢,還是歷代舊錢兼行,質好的銅錢七十文折銀一錢,稍次的銅錢一百四十文折銀一錢。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規定只允許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其他洪武等制錢及前代雜錢需十四文折銀一分。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規定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洪武等制錢與前代雜錢上品者也七文折銀分,其餘視錢質量的好壞,分別以十文、十四文、ニ十ー文折銀一分。不久又詔令以嘉靖通寶錢七文、洪武等制錢十文、前代錢三十文折銀一分。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因為嘉靖通寶錢與歷代古錢的折換率過高,民間競相私鑄此錢藉以牟利。政府雖然多次嚴令禁止私鑄,但民間私鑄活動並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發展到"京師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輕制薄小,觸手可碎,字文雖存而點畫莫辨。其則不用銅,而用鉛、鐵不以鑄,而以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錢,每三百文才直銀一錢耳。作之者無忌用之者不疑,而制錢、舊錢返為壅過。“

嘉靖通寶錢雖為疏通錢法,抑制民間私鑄、偽造銅錢而鑄造,但錢法屢變給銅錢的使用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最後政府也只能對銀錢的比價"准折宜從民便,不必定其文數",並且收稅和官員的俸祿也全部改用白銀了。

嘉靖錢因鑄造的錢局、質量不同,在當時民間被百姓俗稱為金背、火漆、鏇邊、一條棍等名。據《棗林雜俎》記載,"南京嘉靖間鑄錢,其背或以金塗之,民

間曰“金背錢"。或火薰其背使黑,民間曰"火漆錢"。其雲南及寶源局先年純用銅錫,不雜以鉛,每文重一錢二分,又車鏇其邊,色黃質堅,民間日"鏇邊後科臣建議革去車旋,止用鑄劉二座。而工人復盜銅料,其邊粗澀,曰"一條棍"。從上述記載中,我們可以大概看出金背錢最好,火漆錢及鏇邊錢稍差條棍錢最次。

因為史料中未詳細記載各類錢幣的錢文及形制的具體差別,加之流通時的磨損,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無法清晰地分辨出一條棍錢、火漆錢、鏇邊錢和金背錢的具體特徵。結合文獻和實物分析,火漆錢就是用二次熔鍊的黃銅鑄造;鏇邊錢就是用旋車床進行銼磨邊緣;金背錢是指採用經過四次火熔鍊的黃銅鑄造俗稱"四火黃銅"。

另外我們應該提到的是,中國傳統鑄錢的銅料在嘉靖時發生了重大改變,由先前的青銅轉變為黃銅。關於我國黃銅鑄錢的時間,據周衛榮先生研究,應始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史料也記載嘉靖時鑄錢"通寶錢六百萬文,合用二火黃銅四萬七千ニ百七十ニ斤,水錫四幹七百二十八兩"。現在對於黃銅鑄錢始於嘉靖朝已成定論,此後黃銅鑄錢成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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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鑄幣

世宗朱厚熜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年號嘉靖(152~1566年),在位45年是明朝親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在位時間僅次於神宗萬曆。

"嘉靖"二字出自《尚書・無逸》,(殷高宗武丁)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意為希望國家安定、祥和、強大。世宗即位初期,確實也做出了一些成績,革除正德時弊政,誅殺了前朝佞臣錢寧、江彬,抑制宦官的權力,清理皇莊土地,還地於民,極大地緩解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從而出現了"天下翕然稱治"的局面。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但世宗統治中後期,開始滿足於先前的成果,自嘉靖十八年(1539年)就開始不臨朝聽政,加上寵信方士,尊尚道教,迷戀青詞,故日漸消極。由此使得嚴嵩父子專權,綱紀敗壞,弊政重興,《明史》稱其為"中材之主"。值得注意的是,"一條鞭法"的首倡和試行也始於嘉靖時期。有學者研究,"一條鞭法"的維形是嘉靖九年(1530年)由內閣大學士桂萼提出的,並先後在湖廣、河南、江西等地試行。它的出現對後來封建社會的賦役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雖然明孝宗時短暫鑄行過弘治通寶錢,但民間私鑄的情況並未得到抑制,至正德、嘉靖時,有些地方甚至發展到"剪鐵葉、錫片偽為之""的地步。

嘉靖六年(1527年)十二月,世宗與戶部論及鹽政和錢法的弊病,為疏通錢法,制止私鑄、偽造的情況,決定鑄造嘉靖通寶錢四千一百四十九萬一干二百文,每文重錢三分。

嘉靖七年(1528年),豫、國、廣各局也開始鑄造嘉靖通寶小平錢。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令工部仿洪武通寶錢式鑄折二、當三、當五、當十大錢各三萬文"。

嘉靖三十四年(155年)四月,因雲南產銅,為節省鑄造費用,令雲南開鑄銅錢,規定歲鑄額為三千三百零一萬二千文。雖然早在弘治十年(1503年)雲貴已開始鑄錢,但史籍並未載明鑄錢數額,直到此時史籍才有明確的鑄錢數量。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北京寶源局因鑄錢時"各色匠役人等侵料減工,以致轉經小,濫惡不堪行使"而暫停鑄。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雲南也因鑄錢耗費的成本太高,沒有什麼盈利而停鑄。嘉靖一朝銅錢對銀的比價多次發生改變

比如,嘉靖三年(1524年),詔令洪武等本朝制錢與歷代舊鑄好錢兼行,每七十文折銀一錢,私鑄、偽造的錢一律禁止流通。嘉靖十八年(1539年),規定無論制錢,還是歷代舊錢兼行,質好的銅錢七十文折銀一錢,稍次的銅錢一百四十文折銀一錢。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規定只允許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其他洪武等制錢及前代雜錢需十四文折銀一分。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規定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洪武等制錢與前代雜錢上品者也七文折銀分,其餘視錢質量的好壞,分別以十文、十四文、ニ十ー文折銀一分。不久又詔令以嘉靖通寶錢七文、洪武等制錢十文、前代錢三十文折銀一分。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因為嘉靖通寶錢與歷代古錢的折換率過高,民間競相私鑄此錢藉以牟利。政府雖然多次嚴令禁止私鑄,但民間私鑄活動並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發展到"京師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輕制薄小,觸手可碎,字文雖存而點畫莫辨。其則不用銅,而用鉛、鐵不以鑄,而以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錢,每三百文才直銀一錢耳。作之者無忌用之者不疑,而制錢、舊錢返為壅過。“

嘉靖通寶錢雖為疏通錢法,抑制民間私鑄、偽造銅錢而鑄造,但錢法屢變給銅錢的使用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最後政府也只能對銀錢的比價"准折宜從民便,不必定其文數",並且收稅和官員的俸祿也全部改用白銀了。

嘉靖錢因鑄造的錢局、質量不同,在當時民間被百姓俗稱為金背、火漆、鏇邊、一條棍等名。據《棗林雜俎》記載,"南京嘉靖間鑄錢,其背或以金塗之,民

間曰“金背錢"。或火薰其背使黑,民間曰"火漆錢"。其雲南及寶源局先年純用銅錫,不雜以鉛,每文重一錢二分,又車鏇其邊,色黃質堅,民間日"鏇邊後科臣建議革去車旋,止用鑄劉二座。而工人復盜銅料,其邊粗澀,曰"一條棍"。從上述記載中,我們可以大概看出金背錢最好,火漆錢及鏇邊錢稍差條棍錢最次。

因為史料中未詳細記載各類錢幣的錢文及形制的具體差別,加之流通時的磨損,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無法清晰地分辨出一條棍錢、火漆錢、鏇邊錢和金背錢的具體特徵。結合文獻和實物分析,火漆錢就是用二次熔鍊的黃銅鑄造;鏇邊錢就是用旋車床進行銼磨邊緣;金背錢是指採用經過四次火熔鍊的黃銅鑄造俗稱"四火黃銅"。

另外我們應該提到的是,中國傳統鑄錢的銅料在嘉靖時發生了重大改變,由先前的青銅轉變為黃銅。關於我國黃銅鑄錢的時間,據周衛榮先生研究,應始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史料也記載嘉靖時鑄錢"通寶錢六百萬文,合用二火黃銅四萬七千ニ百七十ニ斤,水錫四幹七百二十八兩"。現在對於黃銅鑄錢始於嘉靖朝已成定論,此後黃銅鑄錢成為主流。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大明會典》中提到嘉靖時曾補鑄洪武到正德九個年號的錢共九百萬錠(合四千五百萬貫)。對此清代的翁樹培就提出過懷疑,現代學者彭信威認為中國歷史上鑄錢最多的北宋元豐年間,每年也不過鑄五百多萬貫,嘉靖補鑄錢數量超過其數倍,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當代學者葉世昌、潘連貴從嘉靖年間財政狀況分析,也認為補鑄是不可能的。從目前已知的資料來看,我們亦認為嘉靖朝沒有補鑄前朝的錢幣,史料記載可能有誤。

嘉靖通寶錢文楷書,對讀,有小平、折二、當三、當五、當十共5種,鑄造較精。小平錢徑2.51~2.57釐米,重3.1~5克,光背無文。折二錢直徑2.8釐米,背文紀重"二錢"。折三錢直徑3.3釐米,背文紀重"三錢"。折五錢直徑3.9釐米,背文紀重"五錢"。折十錢直徑4.5釐米,重30~35克,背文紀值、紀重"十、一兩"。

嘉靖通寶小平錢版別較多,從其"靖"字中的"立"旁寫法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平立靖"、"中立

靖"和"斜立靖"三大類。顧名思義,"立"字二橫平直為"平立靖";"立"字二橫中橫平而另一橫斜立為"中立靖";"立"字二橫均為斜立為"斜立靖"。嘉靖通寶折二以上大錢,史料記載各只鑄三萬文且並未流通,只為充實內庫,因此存世極少。我們平常能見到的僅有嘉靖通寶小平錢。

南京博物院藏有一枚嘉靖通寶當十雕母錢,錢文楷書,對讀,類似"斜立靖",背文紀值、紀重"十、一兩"。材質為黃銅,色澤金黃,重23.6克,直徑4.5釐米,厚0.2釐米。

雲南會澤保存有一枚特大嘉靖通寶錢,此為明代東川府鑄錢局為紀念開爐所鑄紀念幣。該錢重41.50千克,直徑58釐米,厚3.5釐米。經檢測,材質含有銅90.01%,鉛0.584%,鋅0.532%,鐵3%,銀0.64%。嘉靖三十四年(155年),題準雲南鑄錢,令"參政一員專理,每年十月以裡鑄完,差官起直到嘉靖統治末年,雲南地區オ停止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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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鑄幣

世宗朱厚熜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年號嘉靖(152~1566年),在位45年是明朝親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在位時間僅次於神宗萬曆。

"嘉靖"二字出自《尚書・無逸》,(殷高宗武丁)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意為希望國家安定、祥和、強大。世宗即位初期,確實也做出了一些成績,革除正德時弊政,誅殺了前朝佞臣錢寧、江彬,抑制宦官的權力,清理皇莊土地,還地於民,極大地緩解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從而出現了"天下翕然稱治"的局面。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但世宗統治中後期,開始滿足於先前的成果,自嘉靖十八年(1539年)就開始不臨朝聽政,加上寵信方士,尊尚道教,迷戀青詞,故日漸消極。由此使得嚴嵩父子專權,綱紀敗壞,弊政重興,《明史》稱其為"中材之主"。值得注意的是,"一條鞭法"的首倡和試行也始於嘉靖時期。有學者研究,"一條鞭法"的維形是嘉靖九年(1530年)由內閣大學士桂萼提出的,並先後在湖廣、河南、江西等地試行。它的出現對後來封建社會的賦役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雖然明孝宗時短暫鑄行過弘治通寶錢,但民間私鑄的情況並未得到抑制,至正德、嘉靖時,有些地方甚至發展到"剪鐵葉、錫片偽為之""的地步。

嘉靖六年(1527年)十二月,世宗與戶部論及鹽政和錢法的弊病,為疏通錢法,制止私鑄、偽造的情況,決定鑄造嘉靖通寶錢四千一百四十九萬一干二百文,每文重錢三分。

嘉靖七年(1528年),豫、國、廣各局也開始鑄造嘉靖通寶小平錢。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令工部仿洪武通寶錢式鑄折二、當三、當五、當十大錢各三萬文"。

嘉靖三十四年(155年)四月,因雲南產銅,為節省鑄造費用,令雲南開鑄銅錢,規定歲鑄額為三千三百零一萬二千文。雖然早在弘治十年(1503年)雲貴已開始鑄錢,但史籍並未載明鑄錢數額,直到此時史籍才有明確的鑄錢數量。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北京寶源局因鑄錢時"各色匠役人等侵料減工,以致轉經小,濫惡不堪行使"而暫停鑄。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雲南也因鑄錢耗費的成本太高,沒有什麼盈利而停鑄。嘉靖一朝銅錢對銀的比價多次發生改變

比如,嘉靖三年(1524年),詔令洪武等本朝制錢與歷代舊鑄好錢兼行,每七十文折銀一錢,私鑄、偽造的錢一律禁止流通。嘉靖十八年(1539年),規定無論制錢,還是歷代舊錢兼行,質好的銅錢七十文折銀一錢,稍次的銅錢一百四十文折銀一錢。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規定只允許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其他洪武等制錢及前代雜錢需十四文折銀一分。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規定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洪武等制錢與前代雜錢上品者也七文折銀分,其餘視錢質量的好壞,分別以十文、十四文、ニ十ー文折銀一分。不久又詔令以嘉靖通寶錢七文、洪武等制錢十文、前代錢三十文折銀一分。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因為嘉靖通寶錢與歷代古錢的折換率過高,民間競相私鑄此錢藉以牟利。政府雖然多次嚴令禁止私鑄,但民間私鑄活動並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發展到"京師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輕制薄小,觸手可碎,字文雖存而點畫莫辨。其則不用銅,而用鉛、鐵不以鑄,而以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錢,每三百文才直銀一錢耳。作之者無忌用之者不疑,而制錢、舊錢返為壅過。“

嘉靖通寶錢雖為疏通錢法,抑制民間私鑄、偽造銅錢而鑄造,但錢法屢變給銅錢的使用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最後政府也只能對銀錢的比價"准折宜從民便,不必定其文數",並且收稅和官員的俸祿也全部改用白銀了。

嘉靖錢因鑄造的錢局、質量不同,在當時民間被百姓俗稱為金背、火漆、鏇邊、一條棍等名。據《棗林雜俎》記載,"南京嘉靖間鑄錢,其背或以金塗之,民

間曰“金背錢"。或火薰其背使黑,民間曰"火漆錢"。其雲南及寶源局先年純用銅錫,不雜以鉛,每文重一錢二分,又車鏇其邊,色黃質堅,民間日"鏇邊後科臣建議革去車旋,止用鑄劉二座。而工人復盜銅料,其邊粗澀,曰"一條棍"。從上述記載中,我們可以大概看出金背錢最好,火漆錢及鏇邊錢稍差條棍錢最次。

因為史料中未詳細記載各類錢幣的錢文及形制的具體差別,加之流通時的磨損,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無法清晰地分辨出一條棍錢、火漆錢、鏇邊錢和金背錢的具體特徵。結合文獻和實物分析,火漆錢就是用二次熔鍊的黃銅鑄造;鏇邊錢就是用旋車床進行銼磨邊緣;金背錢是指採用經過四次火熔鍊的黃銅鑄造俗稱"四火黃銅"。

另外我們應該提到的是,中國傳統鑄錢的銅料在嘉靖時發生了重大改變,由先前的青銅轉變為黃銅。關於我國黃銅鑄錢的時間,據周衛榮先生研究,應始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史料也記載嘉靖時鑄錢"通寶錢六百萬文,合用二火黃銅四萬七千ニ百七十ニ斤,水錫四幹七百二十八兩"。現在對於黃銅鑄錢始於嘉靖朝已成定論,此後黃銅鑄錢成為主流。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大明會典》中提到嘉靖時曾補鑄洪武到正德九個年號的錢共九百萬錠(合四千五百萬貫)。對此清代的翁樹培就提出過懷疑,現代學者彭信威認為中國歷史上鑄錢最多的北宋元豐年間,每年也不過鑄五百多萬貫,嘉靖補鑄錢數量超過其數倍,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當代學者葉世昌、潘連貴從嘉靖年間財政狀況分析,也認為補鑄是不可能的。從目前已知的資料來看,我們亦認為嘉靖朝沒有補鑄前朝的錢幣,史料記載可能有誤。

嘉靖通寶錢文楷書,對讀,有小平、折二、當三、當五、當十共5種,鑄造較精。小平錢徑2.51~2.57釐米,重3.1~5克,光背無文。折二錢直徑2.8釐米,背文紀重"二錢"。折三錢直徑3.3釐米,背文紀重"三錢"。折五錢直徑3.9釐米,背文紀重"五錢"。折十錢直徑4.5釐米,重30~35克,背文紀值、紀重"十、一兩"。

嘉靖通寶小平錢版別較多,從其"靖"字中的"立"旁寫法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平立靖"、"中立

靖"和"斜立靖"三大類。顧名思義,"立"字二橫平直為"平立靖";"立"字二橫中橫平而另一橫斜立為"中立靖";"立"字二橫均為斜立為"斜立靖"。嘉靖通寶折二以上大錢,史料記載各只鑄三萬文且並未流通,只為充實內庫,因此存世極少。我們平常能見到的僅有嘉靖通寶小平錢。

南京博物院藏有一枚嘉靖通寶當十雕母錢,錢文楷書,對讀,類似"斜立靖",背文紀值、紀重"十、一兩"。材質為黃銅,色澤金黃,重23.6克,直徑4.5釐米,厚0.2釐米。

雲南會澤保存有一枚特大嘉靖通寶錢,此為明代東川府鑄錢局為紀念開爐所鑄紀念幣。該錢重41.50千克,直徑58釐米,厚3.5釐米。經檢測,材質含有銅90.01%,鉛0.584%,鋅0.532%,鐵3%,銀0.64%。嘉靖三十四年(155年),題準雲南鑄錢,令"參政一員專理,每年十月以裡鑄完,差官起直到嘉靖統治末年,雲南地區オ停止鑄錢。

市中所用,俱出私鑄,觸之可碎——史話嘉靖朝的“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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