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四柱有傷官,子息初年必不安,
官鬼運臨生旺地,可存一二老來看。
嗣中生時見刑衝,月令休囚子息空,
官鬼敗亡重見克,如無庶出必螟蛉。
印綬重迭克子斷,子息難養誰為伴,
若還留得在身邊,帶破執拗難使喚。
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當仔細推,
幹上食神支又合,須知有子貴而奇。
女人印綬月時逢,官食遭傷子息空,
當主過房兼別立,孤兒重犯兩無功。
局中官殺兩難親,羊刃重重福助之,
八字純陽偏印重,妨妻迭迭更埋兒。
1、傷官太旺,抱姐妹之子為兒。《月談賦》
2、正官弱,傷官旺,必主孫承後裔。(有女無兒)《月談賦》
3、七煞掛兩頭,東野到老無後。
4、四柱傷官,伯道到死無子。
5、日主弱,印綬重,無財星,子必無。
6、日主弱,食傷重,印綬無,亦無子。
7、日主弱,食傷輕,無比劫,有官星,子必無。
8、日主弱,官殺重,無印比,子必無。
9、日主旺,印綬重,無財星,必無子,
10、火炎土燥無子,金寒水冷無子,土金溼滯無子,水泛木浮無子。重重印綬無子,財官太旺無子,滿局食傷無子。以上若有子,女命必剋夫,不克夫亦恐怕壽命不長。
11、丁坐酉金,丙辛遇之絕嗣。《元理賦》(丙、辛日干,遇丁酉時。)
過房之命:
某男1984年甲子海中金命:
甲 壬 乙 庚
子 申 未 辰
【周易微學堂】:年月時金水一黨,申子辰三合水局先天一家人,日主乙未另類無依,乙庚合於申月化金,乙木依於庚金而生存,乃過房之命。幼時父母離異各奔東西,命主被送給他人做養子。
【周易微學堂】:過房,亦稱“過繼”、“過嗣”、“繼嗣”。指本人無子而將兄弟之子或他人之子轉為己後。過繼兒子有嚴格規定,男子無子允許繼嗣,並且只准以輩份相當的侄子為嗣,獨子不得出嗣。過繼後,嗣子與嗣父母之間確立親子關係,嗣子享受宗祧祭祀權、財產繼承權。舊時,過繼為族中大事,一般要舉行儀式。儀式由雙方父母參加,並請族長到場,鄭重立下過繼文書,寫明撫養權及遺產繼承權或約定財產分配,並宴請鄰里、族老,自此過繼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