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姐”被抓:最多一次訛到5500元,10個月訛人27900元'

冕寧縣 成都 成都商報 四川 不完美媽媽 中國經濟網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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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商報

“碰瓷姐”,女,30歲,四川冕寧縣人,無業遊民,頻繁活動在冕寧縣城內,一年內多次“碰瓷”電瓶車、三輪車車主,並頻頻得手。期間,訛詐現金共計27900元,每次數目在400~5000多元。

8月7日,冕寧警方向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介紹,自去年9月28日以來,謝某騎著電瓶車在冕寧縣尋找目標,一次又一次作案,直到2019年7月24日,在實施最後一次“碰瓷”之後被冕寧警方抓獲。

話說,一般的“碰瓷精”都是直接進入“主題”的,很浮誇的一個假動作往地上一摔,就把車主給訛上了。誰知,謝某偏偏不走尋常路,步入“主題”的方式截然不同……在沒有監控的小巷選擇碰瓷受害者,目標確定,往往是在車主離開後,謝某再緊追上去,自稱腳被車主撞擊受傷,然後向車主索要賠償金。

民警介紹,謝某的第一次“碰瓷”還得從2018年9月28日說起。當日下午1時許,謝某騎著電動車在冕寧縣城各小巷轉悠尋找目標。就在此時,中學生王某騎著電動車從其身旁經過。謝某頓生邪念——目標較年幼,此處人流較少又無監控,決定對王某下手。當王某剛轉入另一條小巷時,謝某一擰油門快速追上去。“你剛剛騎車撞到我了,你還跑!哎喲,哎喲……我的左腳。”“我,我,我不曉得啊……”王某一臉茫然。“你必須賠我醫藥費!”謝某很霸道。最後,謝某以報警為威脅,向王某的母親索要了5500元現金。

嚐到甜頭的謝某變本加厲,走上了“碰瓷”騙錢的犯罪道路。2019年3月30日,謝某同樣選擇在沒有監控的小巷,以車主騎電動車撞傷自己左腳為由,向車主索要現金2000元。5月14日,謝某以貨運三輪車司機撞傷自己左腳為由,索取現金2000元。7月21日,謝某以左腳受傷再次訛詐人力三輪車車伕400元。

謝某在10個月內共作案5起,最多的一次訛到5500元。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最終,謝某於7月24日被冕寧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民警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成都商報記者 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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