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暈倒,用魅族撥不通120?官方迴應:或是手機系統問題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的何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6月14日,其母親發現父親暈倒後,用一款魅族品牌手機撥打120電話近半個小時,都無法撥出,手機提示“您的號碼沒有開通這項業務”。

家中老人暈倒,用魅族撥不通120?官方迴應:或是手機系統問題

視頻截圖

何女士更換其他手機卡,仍不能使用該手機撥打120急救電話。

在排除可能是手機卡的問題後,何女士致電魅族客服詢問,被告知是手機系統有問題,可更新系統重新試驗。

6月23日,澎湃新聞就此向魅族客服人員求證,對方同樣告知可更新系統修復,並稱會將情況上報,由專門人員給出回覆。

截至發稿前,澎湃新聞未收到魅族方面相關回復。

家中老人暈倒,手機無法撥打急救電話

6月22日,何女士告訴澎湃新聞,14日12時10分左右,下班回家的母親發現父親腦出血暈倒在地,母親趕緊用一直使用的魅族手機撥打120急救電話,但多次撥打都無法撥出。

情急之中,何女士的母親於12時38分給何女士打電話,讓其打120。手機撥打記錄顯示,12時10分至38分期間,何女士母親用魅族手機撥打近半個小時。何女士稱,其間都無法撥出,一直提示“您的號碼沒有開通這項業務”。

“一開始我以為是我媽手機信號不好,讓她在信號好一些的地方撥打120,但仍然無法撥出。”心生疑惑的何女士事後對手機進行了測試。

何女士提供的多段視頻顯示,該魅族手機在裝有手機卡的情況下,撥打120,語音播報“您的號碼沒有開通這項業務”。

另一段視頻顯示,在無卡的情況下,手機撥打120後,語音同樣播報“您的號碼沒有開通這項業務”。

隨後,何女士將母親的手機卡裝入自己手機中,卻能撥通120電話;但將自己的手機卡裝入母親手機中,卻無法撥出。

何女士母親所用的手機設備名稱為“MEIZU MX6”,型號為“MX6”,安卓版本為“7.1.1”,MEID為“86106903931523”。

何女士表示,該魅族手機是其2017年8月在市區一家實體店為母親購買。手機一直是母親使用,未發現有其他異常,也沒有維修過。

“我是一名醫務工作者,腦出血暈倒的最佳急救時間是兩小時以內,若耽誤時間救治,即便保住了性命,也可能引發嚴重的後遺症。”何女士說,這次幸好她及時撥打了120,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魅族:或是系統所致,“無法給出賠償”

排除了手機卡問題後,何女士致電魅族客服,對方稱,或是手機系統問題,或是手機被設置了無法撥打緊急電話。

魅族客服的回覆無法讓何女士信服,“新手機即使在無手機卡的情況下,都可以撥打緊急電話,這跟手機是否被設置或系統有沒有更新沒關係。況且手機未調整過系統,也未發現有限制撥打緊急電話的設置。”

何女士稱,6月15日,她致電魅族客服,對方稱將把情況向上彙報,會有專門的人員與其取得聯繫。一直到18日,仍沒有人聯繫她解決此事。18日,她再次致電魅族客服。一位魅族客服人員向她表示,先更新系統看是否能撥打,若仍無法撥打,可將手機送至總部或當地授權維修站檢修。

何女士認為,手機出現問題,魅族要找到手機問題所在,並核實是否這批MX6手機都存在無法撥打緊急電話問題,而不僅僅是修理好這一部手機。

6月23日上午,依據該手機的MEID信息,澎湃新聞致電魅族客服電話驗證何女士母親所持手機真偽,客服稱該手機為魅族正品,並表示會將上述情況上報並由專門的人員給出回覆。

截至發稿前,澎湃新聞未收到相關回復。據何女士提供的一段錄音,疑似魅族客服人員表示,“因為老人生病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我們確實沒有任何賠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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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情況,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鑫告訴澎湃新聞,若如何女士所稱,是由於手機本身質量造成無法撥打120,在經過第三方專業機構鑑定後確實如此,則存在手機生產商與受害人之間的侵權法律關係及相關侵權責任的認定問題。

根據《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本案中受害者如果因未能及時撥打120導致無法及時就醫,從而受到損害,該損害的發生表現為多因一果,由於手機原因未能及時獲得治療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對於該問題之於損害後果的原因力大小,既不要求達到充分條件,也不要求滿足必要條件,而是要求具備相當性。是否符合相當性之要求,實質上是“一個可能性的判斷過程”。這種可能性可以表現為增加了損害發生的機率,也可以表現為減少了損害得以避免的機會。如果把受害人發生人身損害作為一種風險的話,在醫療過程中沒有過錯的前提下,由於手機原因造成未能獲得及時治療導致的損害則不屬於合理風險。因為該問題增加了受害人損害發生的機率或者減少了損害得以避免的機會,為損害發生添加了不合理之元素,即可認定該問題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因此,根據過錯程度和因果關係,手機生產商應對此承擔一定的侵權法律責任。

邢鑫認為,本案中也要考慮其他因素,譬如受害人病發時,家人是否能撥打其親友電話,通過親友聯繫120;是否存在即便能及時前往醫院救治,同樣不能達到救治的同等效果等。如果按照該因素,則存在事實因果關係和法律因果關係的區別問題,受害人不能因此主張手機生產商的侵權責任,或者不能完全主張手機生產商的侵權責任。

來源:綜合鳳凰網、澎湃新聞、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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