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姑母親申請提取20萬遺產,哭著求訴,法官怒斥:現在不是清朝

梅豔芳 華星唱片 金像獎 法律 清朝 娛樂奇葩講 2018-11-28
梅姑母親申請提取20萬遺產,哭著求訴,法官怒斥:現在不是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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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梅豔芳相信大家一定非常熟悉,雖然已經離我們遠去了這麼多年,但是卻一直深深的留在我們的腦海中!梅豔芳1963出生於香港,家中兩兄一姐,她排行最小,因為父親早逝,所以全家僅靠母親經營破舊的“錦霞”歌舞團維持生計,家境十分窘困。小小年紀的梅豔芳深受影響,四歲半便與姐姐在香港荔園遊樂場登臺表演,從此與舞臺結下不解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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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的時候,梅豔芳以一曲《風的季節》獲“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冠軍”,並簽約華星唱片公司,推出了第一張專輯《心債》,從而正式踏入了歌壇。1985年-1986年跨年舉行了首次個人演唱會,連開十五場,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個唱的場數記錄,而在1985-1989年連續五年更是獲得香港十大勁歌金曲“最受歡迎女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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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不僅在唱歌方面非常有成就,在演繹方面也是非常厲害的,她憑藉電影《胭脂扣》拿下了金像獎、金馬獎、金龍獎和亞太影展四料影后,並且兩次奪得金像獎最佳女配角,拍戲更是涉足文藝、動作、喜劇等各類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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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一生珍惜朋友、交遊廣闊,她在娛樂圈裡是公認的豪爽與仗義,正因為這種真誠、博愛、俠義的性格使她成為演藝界尊崇的“大姐大”,但是不幸的是,在2003年的時候因患宮頸癌逝世,真的是天妒紅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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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梅豔芳在知道自己大限將至時,她立下遺囑及信託基金,將自己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預留140萬人民幣給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經費。剩餘的遺產則委託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約58000元人民幣作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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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梅豔芳的遺囑母親覃美金和哥哥梅啟明並不滿意,尤其是梅啟明,因為梅豔芳並沒有分給他任何財產,不過這都是他自己導致的。在梅豔芳去世幾年後,覃美金和梅啟明一直不滿每月只獲7萬元生活費而多次上訴,後法庭改判每月可獲生活費12萬元,而在2004年到2011年的七年多來,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多次上訴,但是屢告屢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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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報道,覃美金再向法庭申請從梅豔芳生前設立的信託基金提取20萬元,但是因為沒有準備過多的資料,被法官以”材料不足“為由押後案件再排期處理。對於法官將案件壓後,覃美金哭著表示:“自己進來已經非常節儉了,都沒有請保姆,怪信託基金管得太多了。只是都已經這麼大年齡了,就不能在金錢方面稍微看開一點嗎,弄得自己去世的女兒都顏面無光”。而法官則反駁說:“現在不是清朝,需按法律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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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梅姑已經去世十幾年了,作為媽媽的覃美金還這樣消遣自己的女兒,只為了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大家對於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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