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做爭議者,莫當好欺人

美文 袁大島 袁大島 2017-10-27

寧做爭議者,莫當好欺人

好欺負的人,我相信在這些(正常)人的內心深處一定不會滿足自己的這個“角色定位”:因為好欺負的人無法實現自己所期待的社會價值,或者說,容易受人欺負的人,只能充當他人實現社會價值的“資源”。

不過在現實社會中,許許多多的規矩、制度以及滿足一定條件方能達到的層級要求會導致很多人無法避免“被欺負”的命運,也許這些人並非都是好脾氣,或者說性格比較軟,但礙於自己的社會身份和交換條件的要求不得不卑躬屈膝的感受這種近乎恥辱的體驗。

做一個爭議者,一個合格的爭議者

很多時候,我們並非只能忍氣吞聲,而是看到了對抗者的下場之後而選擇了漠視:與其遭人嫌棄排擠,不如當個大家都知道的老好人,因為這樣至少不找人厭煩。

而類似這樣的思想會開始左右這些人的職場定位:好欺負,很乖,沒有威脅,進而沒有個性,最終定義為“植物人”一般的存在

那是不是要麼反抗要麼當個老好人,就沒有第三條路可以選了呢?

當然不是:你可以有你的脾氣,你可以有你的性格,只是你要掌握好這個表現的尺度。

什麼是爭議者?有真實的一面,有不得不妥協的一面,通俗的說就是有能讓他人接受的一面,也有讓一些人無法接受的一面。其實如果各位朋友稍加留意的話會發現,大多數群體環境中(職場,生活圈等)有很多這樣的爭議者存在:他們惹人閒話,但也不會因為這些話而改變自己,他們有自己的個性,不出圈,但也不拘束。

爭議者的前面加上了合格兩個字意味著什麼呢?隨著閱歷的增長和交際能力的提升,這些人會歸類群體中的性格特質,跟善意的理性的人走的更近,跟惡意的衝動的人保持距離,他們鋒芒不露,但卻能讓人感受到他們的“禁區”。

寧做爭議者,莫當好欺人

忍一時,必忍一世?

有人欺負你,你沒有表示,這個人還會欺負你;需要你表現自我的時候,你一次次的選擇了沉默或是逃避,那麼你的個性往往也就沒有人會在乎。當一個人造就了一種因,就必然會有與之對應的果影響他的一生。

不改變態度,結果就是繼續被動的生活,但如果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迎來的也是被動的生活:以前不說話招人煩,現在話說的太刺耳招人恨。

不要非議,但求爭議。明事理的人能理解你,不明事理的人扳不過你或者沒有真東西能撼動你,這才是一個活的明白的人所追求的交際定位。

寧做爭議者,莫當好欺人

寧做爭議者,做個明白的爭議者。莫當好欺人,更別因此去喪失判斷好惡的能力:

在這個“能動手就別吵吵”的社會上生存,用交際手段解決問題,是蠢貨的恥辱,是明白人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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