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狼養在家裡之後,這個80後女畫家的生活被改變了……

兔子 今日女報 2017-06-07

當很多人陶醉於家養小貓小狗的軟萌可愛時,有個大膽的姑娘卻在家裡養起了狼!

一次普通的寫生,成都女孩李微漪撿回了一頭幼狼,取名“格林”;但因為害怕它失去野性、成為一頭“學狗叫的狼”,她說服男友陪她一起去草原養狼,只為送它迴歸狼群。

在家養狼到底是種什麼樣的體驗,親自放狼迴歸原野又是一番怎樣的經歷?今年5月末,帶著與男友花費7年時間拍攝而成的紀錄片《重返狼群》,李微漪來到長沙,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暢聊這段“與狼共舞”的傳奇經歷。

把狼養在家裡之後,這個80後女畫家的生活被改變了……

“我不要一隻學狗叫的狼”

漆黑的手指、粗糙的皮膚,深紅色的“高原紅”佔據了大半張臉龐……5月24日,剛走進電影放映廳,記者就被屏幕上的畫面吸引,心想“這是哪來的大媽”?

隨著畫面上女子的一聲聲呼喚:“格林!”記者才知道,這個看似“大媽”的人竟然就是養狼的“80後”女畫家李微漪。

電影放映結束後,身著一襲白色棉質長裙的李微漪坐在了記者面前。黑亮的長髮隨意綁在腦後,再細看她的雙手,已然恢復了都市女孩的嫩白,除了面部的點點雀斑仍在提醒著主人曾在草原上經受強烈的日晒,李微漪還真不像是一個養狼的姑娘。

“那是我在草原上放養格林時的樣子。”李微漪說:“當年本是去草原寫生的,沒想到卻撿回了一頭狼崽。”

2010年4月,四川西北方向的若爾蓋草原上,一頭母狼因吞食盜獵者誘餌而毒發身亡。一隻倖存下來的狼崽,在5天后被前往此地寫生的李微漪發現。看著小狼求助的眼神,李微漪突然覺得不捨,不僅將它帶回成都餵養,還為它取名“格林”。

在城市養狼,是一件冒險的事。最初,李微漪就像養普通寵物一樣照顧著格林,格林也會像小狗一樣跟李微漪親暱。有一天,李微漪想用項圈套著格林出去溜彎,意外發生了。“它雖然看起來很小,但就是不讓我套項圈。後來即使被套上了,它又用後腿死死抓住地面,絕不移動。”李微漪想,電視上還有人用繩子牽過老虎,老虎都牽得,狼還牽不得?僵持中,項圈把格林的脖子都勒出血痕來了,但它就是不動,還向李微漪投來狠辣的眼神。“這一下我終於明白了,它是狼,不是寵物。”

自由長大的格林會咬斷家裡的電線,和家裡的一隻銀狐犬打架,也會臥在沙發上百無聊賴,用嘴打開電視機,甚至會一時興起,跳進小區的池塘抓回一條鯉魚甩在客廳地板上。而隨著格林越長越大,李微漪餵養起來也越發吃力。狼是有野性的,李微漪在與它玩耍時,也受過傷,“它的爪子不小心一鉤,我就出了血”。家人擔心她有一天會不經意間被嗜血的狼咬斷脖子。而且有幾次,格林的嗥叫聲驚嚇到了鄰居,甚至驚動警察上門“查案”。

無奈之下,李微漪把格林送到了朋友的狗場餵養。可當她聽到格林學著狗叫時,心裡又很難受。“我不要一隻學狗叫的狼,它不能成為我圈養的寵物,應該有自己的野性。”李微漪想最大限度地保全格林的野性,男友亦風讀懂了李微漪的心,又不放心她一個人帶著狼深入草原,便放下工作,陪伴李微漪一起來完成這段特別的旅程。

把狼養在家裡之後,這個80後女畫家的生活被改變了……

“我們幫它尋找狼群,它也幫我們在草原生存”

在藏民的幫助下,李微漪與男友亦風在若爾蓋草原上搭起了一間房子,一邊野化小狼,一邊尋找狼群。若爾蓋草原位於四川西北邊界,素有“川西北高原的綠洲”之稱,是我國三大溼地之一。當時,李微漪帶了一些拍攝器材過去,想把自己與格林相處的最後時光留下來。

在若爾蓋草原,李微漪讓格林自己覓食,但還是小心翼翼地跟著,生怕它被馬群或其它動物傷害。

慢慢熟悉了草原的味道,格林的狼性也逐漸顯露。路過的藏民總是提醒李微漪:把狼放走,不要管了。但李微漪堅信,才幾個月大的格林與自己是心連心的。

李微漪記得,有一次,她帶格林去散步,途中自己腳崴了。“當時,我通過對講機呼喊亦風,希望他能找個棍子幫我走回去。”亦風則回憶,當他用望遠鏡找到李微漪和格林時,卻看到了意外的一幕。

“格林跑到了山坡上,用嘴叼住牧民的馬的韁繩,一點一點把馬牽到了我身邊。”李微漪說,這段路程,格林花了40分鐘,當她看到小狼帶著馬過來的那一刻,眼眶都溼潤了。

在幫狼迴歸草原的過程中,李微漪發現這一切逐漸變成了小狼幫他們在草原生存下去。草原上氣候寒冷,食物匱乏時,“能吃的就是壓縮餅乾”。李微漪說,在大雪紛飛的時日裡,他們幾近斷炊,沒想到格林卻把自己捕到的兔子拖到了他們的房前。“我第一次去把兔子拿回來後,亦風就說我們拿了格林的食物,它知道食物被拿後,可能不會再把食物放在原地。誰知幾天過後,格林又把兔子放在了同一個地方。原來,它知道我們很多天沒出門,沒東西吃,所以才這樣做。”李微漪感嘆,以前總聽人說“白眼狼”,其實真是對狼的誤解或者是“侮辱”。

把狼養在家裡之後,這個80後女畫家的生活被改變了……

雖然有格林作伴,生存得到了保障,但在草原上生活的艱難還是超出了李微漪的想像。“我們有一個太陽能發電機,但每天2小時的電量只夠我們給拍攝設備充電。”夜晚,除了依靠蠟燭,他們更多的是借用月亮或星光照明。

在長達9個月的草原生活中,最讓李微漪不適應的是缺水。“水源離我們的住地有些遠,別說每天洗漱,喝一口水都顯得珍貴。”在城市生活慣了的李微漪只能忍受著不洗臉洗澡的日子。

“那段時間很少照鏡子,也不會覺得自己如何醜。”李微漪說,在那種原始、沒有網絡的單純世界裡,她、亦風和格林成了相互依存的一家人。

幾個月後,李微漪終於帶著格林找到了狼群。李微漪記得,那天是大年三十,她與格林在山樑分離時,格林三去三回,依依不捨。“亦風勸我,如果捨不得,就還是把格林帶回來,但我做為格林的‘媽媽’,我知道它只能迴歸狼群。”李微漪說,“狼與狗看上去很像,但本質上不同。狗對自己的主人絕對忠誠,像僕人一般;可狼不同,它會與人親近,也懂得回報對自己友善的人,但它更有獨立的一面,不會為了討好別人喪失自己的個性。它有一種生命原始的簡單與純粹。”

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陳寒冰

編輯:喜之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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