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街區電梯滑梯事件追蹤:電梯無維保記錄消防驗收未通過

曼哈頓 建築 秦川 法制 渭南日報 2017-06-15

曼哈頓街區電梯滑梯事件追蹤:電梯無維保記錄消防驗收未通過

本報記者楊豔實習記者王憲輝

6月11日,渭南新聞網以《曼哈頓街區電梯突然滑落6個月孕婦遭遇“驚魂一刻”》為題,對曼哈頓小區4號樓一孕婦和小孩遭遇滑梯及4號樓6部電梯共檢查出21項問題的事實進行了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近日,記者通過深入走訪,發現該小區頻繁的電梯故障背後,存在嚴重的監管漏洞。電梯無定期檢驗記錄和維保記錄

之前的採訪中,曼哈頓街區物業管理方——渭南市君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張君告訴記者:“電梯的維保記錄都在開放商那邊,我們這邊現在只有電梯製造商的相關資料。”

6月13日,記者來到秦川華府(曼哈頓街區為小區名稱,秦川華府為建築名稱)項目部,要求對方出具電梯的定期檢驗和日常維保記錄。辦公室主任劉某告訴記者:“電梯主要是物業管理著,維保記錄也在那邊。”當記者告知其物業方面的說法後,劉主任找到了一名工程負責人,詢問對方電梯日常維保記錄所在。之後,這名工程負責人拿出了一沓電梯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而無法出具其他的定期檢驗和日常維保記錄。同時,這沓電梯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份,而從2016年7月份至今關於電梯運行故障和事故的記錄,記者並沒有看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除了部分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以及渭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核發的“電梯使用標誌”外,其餘檔案對方均無法出具。消防驗收未通過已有上百戶業主入住

根據《消防法》的相關規定,消防驗收合格是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一項重要內容。而且房屋在交付使用之前,必須取得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報告。但是,記者在秦川華府項目部要求對方提供渭南市公安消防支隊出具的消防驗收報告時,對方無法提供,而只拿出了《渭南市公安消防支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由陝西方泰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的《陝西省建築設施消防安全監測報告》。

昨日下午,記者從臨渭區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了解到,如果沒有公安消防支隊出具的消防驗收報告,開發商就無法獲得《陝西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竣工驗收無法通過,商品房就不能交付使用。該站一名副站長告訴記者:“曼哈頓街區4號樓今年5月份進行了第二次竣工驗收預審,發現了很多問題,讓他們繼續整改。預審之後還有一次終審。”也就是說,曼哈頓街區4號樓並沒有取得《陝西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但是曼哈頓工程部的一名負責人卻堅稱:“這個報告我們有,但是管理的人不在,今天下午去西安開會了。”而對於曼哈頓街區4號樓消防審驗未通過便交付使用並致約百名業主入住的事實,該副站長表示:“發現問題,我們只能向建設局上報。”不能交付使用的房產,為何會在職能部門的眼皮底下,將鑰匙交給業主並允許業主入住,令人疑竇叢生。

業主提供的一份合同書顯示,曼哈頓街區4號樓工程施工約定的開工日期為2014年4月28日。根據2014年6月份省住建廳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的建築施工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大檢查的結果,秦川華府4號住宅樓工程因為“沒有認真落實質量和安全主體責任”被通報批評,渭南市僅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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