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2日中超第14輪泰達對陣魯能的比賽中,魯能外援費萊尼在第78分鐘爭頂後,有一個附加的肘擊動作,擊打了楊帆,後者倒地。主裁判看了視頻回放後,向費萊尼出示紅牌。目前足協公佈了對費萊尼的處罰決定。費萊尼將停賽三場,並被罰款人民幣三萬元。

本賽季中超類似的動作,耿曉峰曾被處罰3場,柏佳駿則是處罰5場,前者是在對方的干擾下做出肘擊動作,後者的主動性更強,而且用力更明顯。停賽3場,意味著費萊尼除了缺席6月30日對陣國安的比賽外,還將無緣接下來對陣人和、建業的比賽。

足協原文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9年6月22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4輪場序110場,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與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天津奧體中心體育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情況說明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78分鐘時,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25號球員費萊尼使用肘部擊打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令出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25號球員費萊尼予以停賽3場;

二、罰款人民幣3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見習記者 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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