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權基層,營“管家”也能辦大事

李雲峰 軍事 解放軍報融媒體 解放軍報融媒體 2017-09-29

前不久,我們營轉隸移防到千里之外的新駐地。新駐地天氣多變,這不,盛夏的一場大雨讓營區後山暴發山洪,洪水挾泥裹石掩埋了一個連隊食堂後的場地,自來水管也不見了蹤影,炊事班只能到兄弟連隊借水開伙。

作為一名老司務長,我也不是頭一回遇到這種事。事發當天,我按照以前的程序,向軍需營房科上報了情況,等著機關派人來修。軍需營房科負責人很快聯繫我說,按照基層掌管經費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這次修理經費,營裡可以從公雜費、給養器材費等經費中支出,具體修理方案由營黨委研究後再上報財務科審核申領經費,而後自行組織修繕施工即可。

從機關返回後,我向營主官彙報了情況。營黨委書記樑天勇立即召集營黨委成員研究解決方案,同時還邀請了3名基層風氣監督員列席會議。

隨後,結合前期的現地勘察,一套涵蓋經費預算、施工標準等內容的修繕方案很快出爐。其中,我負責申領資金採購原材料,風氣監督員全過程進行監督。這一方案上報機關後,很快得到了批准。第二天,施工隊用一個下午的時間就將沖毀的場地修葺一新。

【法規鏈接】

《軍隊基層建設工作手冊》明確規定:基層掌管經費,所有權、使用權屬於基層單位,節餘不交,超支不補。基層掌管經費的開支,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批。

(楚沄浩、李雲峰整理)

還權基層,營“管家”也能辦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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