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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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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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經調查,重慶監管局認為,2016年借殼上市的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李易峰1800萬元借款,被歡瑞世紀實控人佔用

2016年2月,彼時仍名為“星美聯合”的歡瑞世紀發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收購歡瑞影視的100%股份,作價30億元。因股東名單“星光璀璨”,這樁交易在彼時受到較大關注。

2011年11月,歡瑞影視第一次增資,明星何晟銘、杜淳、姜鴻、楊冪及其經紀人曾嘉等入股,成為陳援、鍾君豔夫婦首次引入的外部股東;2014年6月,歡瑞影視進行股權轉讓,賈乃亮、李易峰、劉穎(穎兒)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歡瑞影視上市前夕,劉穎及其經紀人賈士凱、曾嘉、楊冪均以原價轉出其所持歡瑞影視股份。其中楊冪於2011年獲30萬股,2014年6月再獲20萬股,成本價分別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計成本價543萬元。

楊冪等退出後,何晟銘、杜淳等明星通過借殼上市獲逾千萬財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銘持有歡瑞影視100萬股,佔比0.93%,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362.68萬股,以7.66元/股發行價計算,總交易對價約2778.13萬元;杜淳持40萬股,佔比0.37,獲上市公司145.07萬股股份,對應1111.24萬元對價;李易峰、賈乃亮各持20萬股,佔比0.19%,獲上市公司72.54萬股股份,對應578.64萬元對價。

借殼上市後,因明星而備受關注的歡瑞世紀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議。

2017年4月,歡瑞世紀發佈2016年年報,其中應收賬款餘額最高的不是有相關業務往來的公司,而是公司簽約藝人、股東李易峰,金額為1800萬元,款項性質為“借款為往來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歡瑞世紀出具年報問詢函,其中就問到李易峰的1800萬元借款。

歡瑞世紀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歡瑞世紀借款1800萬,“用於購置房產”,並稱李易峰已於2017年元月歸還該借款。

在回覆函和互動易迴應中,歡瑞世紀均提到借貸行為發生在2015年2月,即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內部審核不需要經過上市公司,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及時披露的義務。

然而隨著今年7月29日《處罰告知書》下發,1800萬元的真正去處也得以揭露:“鍾君豔及歡瑞文化(陳援、鍾君豔全資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藝人李某某借款事項,從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佔用歡瑞影視資金1800萬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項佔用歡瑞影視1800萬元,陳援、鍾君豔、及其旗下的歡瑞文化還通過拍攝《鐵血黑金》電視劇佔用1200萬元近四年。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在《處罰告知書》中認定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佔用歡瑞影視資金事項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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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經調查,重慶監管局認為,2016年借殼上市的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李易峰1800萬元借款,被歡瑞世紀實控人佔用

2016年2月,彼時仍名為“星美聯合”的歡瑞世紀發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收購歡瑞影視的100%股份,作價30億元。因股東名單“星光璀璨”,這樁交易在彼時受到較大關注。

2011年11月,歡瑞影視第一次增資,明星何晟銘、杜淳、姜鴻、楊冪及其經紀人曾嘉等入股,成為陳援、鍾君豔夫婦首次引入的外部股東;2014年6月,歡瑞影視進行股權轉讓,賈乃亮、李易峰、劉穎(穎兒)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歡瑞影視上市前夕,劉穎及其經紀人賈士凱、曾嘉、楊冪均以原價轉出其所持歡瑞影視股份。其中楊冪於2011年獲30萬股,2014年6月再獲20萬股,成本價分別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計成本價543萬元。

楊冪等退出後,何晟銘、杜淳等明星通過借殼上市獲逾千萬財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銘持有歡瑞影視100萬股,佔比0.93%,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362.68萬股,以7.66元/股發行價計算,總交易對價約2778.13萬元;杜淳持40萬股,佔比0.37,獲上市公司145.07萬股股份,對應1111.24萬元對價;李易峰、賈乃亮各持20萬股,佔比0.19%,獲上市公司72.54萬股股份,對應578.64萬元對價。

借殼上市後,因明星而備受關注的歡瑞世紀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議。

2017年4月,歡瑞世紀發佈2016年年報,其中應收賬款餘額最高的不是有相關業務往來的公司,而是公司簽約藝人、股東李易峰,金額為1800萬元,款項性質為“借款為往來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歡瑞世紀出具年報問詢函,其中就問到李易峰的1800萬元借款。

歡瑞世紀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歡瑞世紀借款1800萬,“用於購置房產”,並稱李易峰已於2017年元月歸還該借款。

在回覆函和互動易迴應中,歡瑞世紀均提到借貸行為發生在2015年2月,即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內部審核不需要經過上市公司,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及時披露的義務。

然而隨著今年7月29日《處罰告知書》下發,1800萬元的真正去處也得以揭露:“鍾君豔及歡瑞文化(陳援、鍾君豔全資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藝人李某某借款事項,從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佔用歡瑞影視資金1800萬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項佔用歡瑞影視1800萬元,陳援、鍾君豔、及其旗下的歡瑞文化還通過拍攝《鐵血黑金》電視劇佔用1200萬元近四年。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在《處罰告知書》中認定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佔用歡瑞影視資金事項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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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經調查,重慶監管局認為,2016年借殼上市的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李易峰1800萬元借款,被歡瑞世紀實控人佔用

2016年2月,彼時仍名為“星美聯合”的歡瑞世紀發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收購歡瑞影視的100%股份,作價30億元。因股東名單“星光璀璨”,這樁交易在彼時受到較大關注。

2011年11月,歡瑞影視第一次增資,明星何晟銘、杜淳、姜鴻、楊冪及其經紀人曾嘉等入股,成為陳援、鍾君豔夫婦首次引入的外部股東;2014年6月,歡瑞影視進行股權轉讓,賈乃亮、李易峰、劉穎(穎兒)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歡瑞影視上市前夕,劉穎及其經紀人賈士凱、曾嘉、楊冪均以原價轉出其所持歡瑞影視股份。其中楊冪於2011年獲30萬股,2014年6月再獲20萬股,成本價分別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計成本價543萬元。

楊冪等退出後,何晟銘、杜淳等明星通過借殼上市獲逾千萬財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銘持有歡瑞影視100萬股,佔比0.93%,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362.68萬股,以7.66元/股發行價計算,總交易對價約2778.13萬元;杜淳持40萬股,佔比0.37,獲上市公司145.07萬股股份,對應1111.24萬元對價;李易峰、賈乃亮各持20萬股,佔比0.19%,獲上市公司72.54萬股股份,對應578.64萬元對價。

借殼上市後,因明星而備受關注的歡瑞世紀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議。

2017年4月,歡瑞世紀發佈2016年年報,其中應收賬款餘額最高的不是有相關業務往來的公司,而是公司簽約藝人、股東李易峰,金額為1800萬元,款項性質為“借款為往來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歡瑞世紀出具年報問詢函,其中就問到李易峰的1800萬元借款。

歡瑞世紀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歡瑞世紀借款1800萬,“用於購置房產”,並稱李易峰已於2017年元月歸還該借款。

在回覆函和互動易迴應中,歡瑞世紀均提到借貸行為發生在2015年2月,即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內部審核不需要經過上市公司,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及時披露的義務。

然而隨著今年7月29日《處罰告知書》下發,1800萬元的真正去處也得以揭露:“鍾君豔及歡瑞文化(陳援、鍾君豔全資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藝人李某某借款事項,從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佔用歡瑞影視資金1800萬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項佔用歡瑞影視1800萬元,陳援、鍾君豔、及其旗下的歡瑞文化還通過拍攝《鐵血黑金》電視劇佔用1200萬元近四年。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在《處罰告知書》中認定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佔用歡瑞影視資金事項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楊冪雖然在歡瑞影視上市之前以成本價退出,未能通過上市“一夜暴富”,但仍從歡瑞的身上尋到利益——比如不如約交納藝人佣金。

2013年, 歡瑞影視與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協議約定,歡瑞影視每年向上海軒敘收取演藝人員固定佣金,2013年約定的固定佣金為1000萬元。

2014年,雙方又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歡瑞影視2014年向上海軒敘收取1700萬元演藝人員固定佣金。

上海軒敘原名為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2012年由楊冪、曾嘉等6名自然人出資成立,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楊冪持股10%。2016年11月,楊冪清空其所持上海軒敘股份。

上海軒敘於2015年6月向歡瑞影視交納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於2016年交納了2014年的1700萬元佣金。但資金卻並非來自上海軒敘或是楊冪等股東,而來自現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援、鍾君豔夫婦。

《處罰告知書》顯示,陳援指定王賢民將該筆資金從浙江悅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賬戶轉入曾某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

2016年交納的1700萬元佣金也是同理,陳援安排其控制的歡瑞文化和歡瑞世紀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將1700 萬元資金轉入王賢民控制的銀行賬戶,請王賢民安排人員將這 1700 萬元資金轉入曾某銀行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4年的1700萬元固定佣金。

綜上,監管認定,歡瑞影視虛構收回應收款項2550萬元,造成2015 年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25萬元,2016年半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67.5萬元。

借殼上市不足三年,市值蒸發94億

在《處罰告知書》中,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查出,歡瑞影視及歡瑞世紀涉及四項信息披露違法情況,其中包括上述對上海軒敘“應收賬款少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及涉及李易峰的“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歡瑞影視資金”的情況。此外,歡瑞影視信披違法還涉及“因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的情況以及“推遲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情況。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2017年7月,歡瑞世紀剛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時,其董祕在互動易上回應投資者對於立案調查的提問時稱,“要坦然直面”、“把炒股和調查都當成如廁讀品—拿得起,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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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經調查,重慶監管局認為,2016年借殼上市的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李易峰1800萬元借款,被歡瑞世紀實控人佔用

2016年2月,彼時仍名為“星美聯合”的歡瑞世紀發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收購歡瑞影視的100%股份,作價30億元。因股東名單“星光璀璨”,這樁交易在彼時受到較大關注。

2011年11月,歡瑞影視第一次增資,明星何晟銘、杜淳、姜鴻、楊冪及其經紀人曾嘉等入股,成為陳援、鍾君豔夫婦首次引入的外部股東;2014年6月,歡瑞影視進行股權轉讓,賈乃亮、李易峰、劉穎(穎兒)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歡瑞影視上市前夕,劉穎及其經紀人賈士凱、曾嘉、楊冪均以原價轉出其所持歡瑞影視股份。其中楊冪於2011年獲30萬股,2014年6月再獲20萬股,成本價分別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計成本價543萬元。

楊冪等退出後,何晟銘、杜淳等明星通過借殼上市獲逾千萬財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銘持有歡瑞影視100萬股,佔比0.93%,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362.68萬股,以7.66元/股發行價計算,總交易對價約2778.13萬元;杜淳持40萬股,佔比0.37,獲上市公司145.07萬股股份,對應1111.24萬元對價;李易峰、賈乃亮各持20萬股,佔比0.19%,獲上市公司72.54萬股股份,對應578.64萬元對價。

借殼上市後,因明星而備受關注的歡瑞世紀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議。

2017年4月,歡瑞世紀發佈2016年年報,其中應收賬款餘額最高的不是有相關業務往來的公司,而是公司簽約藝人、股東李易峰,金額為1800萬元,款項性質為“借款為往來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歡瑞世紀出具年報問詢函,其中就問到李易峰的1800萬元借款。

歡瑞世紀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歡瑞世紀借款1800萬,“用於購置房產”,並稱李易峰已於2017年元月歸還該借款。

在回覆函和互動易迴應中,歡瑞世紀均提到借貸行為發生在2015年2月,即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內部審核不需要經過上市公司,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及時披露的義務。

然而隨著今年7月29日《處罰告知書》下發,1800萬元的真正去處也得以揭露:“鍾君豔及歡瑞文化(陳援、鍾君豔全資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藝人李某某借款事項,從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佔用歡瑞影視資金1800萬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項佔用歡瑞影視1800萬元,陳援、鍾君豔、及其旗下的歡瑞文化還通過拍攝《鐵血黑金》電視劇佔用1200萬元近四年。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在《處罰告知書》中認定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佔用歡瑞影視資金事項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楊冪雖然在歡瑞影視上市之前以成本價退出,未能通過上市“一夜暴富”,但仍從歡瑞的身上尋到利益——比如不如約交納藝人佣金。

2013年, 歡瑞影視與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協議約定,歡瑞影視每年向上海軒敘收取演藝人員固定佣金,2013年約定的固定佣金為1000萬元。

2014年,雙方又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歡瑞影視2014年向上海軒敘收取1700萬元演藝人員固定佣金。

上海軒敘原名為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2012年由楊冪、曾嘉等6名自然人出資成立,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楊冪持股10%。2016年11月,楊冪清空其所持上海軒敘股份。

上海軒敘於2015年6月向歡瑞影視交納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於2016年交納了2014年的1700萬元佣金。但資金卻並非來自上海軒敘或是楊冪等股東,而來自現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援、鍾君豔夫婦。

《處罰告知書》顯示,陳援指定王賢民將該筆資金從浙江悅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賬戶轉入曾某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

2016年交納的1700萬元佣金也是同理,陳援安排其控制的歡瑞文化和歡瑞世紀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將1700 萬元資金轉入王賢民控制的銀行賬戶,請王賢民安排人員將這 1700 萬元資金轉入曾某銀行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4年的1700萬元固定佣金。

綜上,監管認定,歡瑞影視虛構收回應收款項2550萬元,造成2015 年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25萬元,2016年半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67.5萬元。

借殼上市不足三年,市值蒸發94億

在《處罰告知書》中,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查出,歡瑞影視及歡瑞世紀涉及四項信息披露違法情況,其中包括上述對上海軒敘“應收賬款少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及涉及李易峰的“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歡瑞影視資金”的情況。此外,歡瑞影視信披違法還涉及“因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的情況以及“推遲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情況。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2017年7月,歡瑞世紀剛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時,其董祕在互動易上回應投資者對於立案調查的提問時稱,“要坦然直面”、“把炒股和調查都當成如廁讀品—拿得起,放得下”。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對投資者而言,需要“坦然直面”的還有縮水的市值和2018年下滑的業績。

2016年11月,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後,股價和市值一路走高。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2017年1月12日歡瑞世紀股價至34.08元/股(後覆盤),對應整體市值達134.5億元的峰值。

此後歡瑞世紀股價一路下行。7月30日收盤,歡瑞世紀股價報4.11元/股,總市值為40.3億元,市值較峰值已“蒸發”9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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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經調查,重慶監管局認為,2016年借殼上市的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李易峰1800萬元借款,被歡瑞世紀實控人佔用

2016年2月,彼時仍名為“星美聯合”的歡瑞世紀發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收購歡瑞影視的100%股份,作價30億元。因股東名單“星光璀璨”,這樁交易在彼時受到較大關注。

2011年11月,歡瑞影視第一次增資,明星何晟銘、杜淳、姜鴻、楊冪及其經紀人曾嘉等入股,成為陳援、鍾君豔夫婦首次引入的外部股東;2014年6月,歡瑞影視進行股權轉讓,賈乃亮、李易峰、劉穎(穎兒)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歡瑞影視上市前夕,劉穎及其經紀人賈士凱、曾嘉、楊冪均以原價轉出其所持歡瑞影視股份。其中楊冪於2011年獲30萬股,2014年6月再獲20萬股,成本價分別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計成本價543萬元。

楊冪等退出後,何晟銘、杜淳等明星通過借殼上市獲逾千萬財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銘持有歡瑞影視100萬股,佔比0.93%,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362.68萬股,以7.66元/股發行價計算,總交易對價約2778.13萬元;杜淳持40萬股,佔比0.37,獲上市公司145.07萬股股份,對應1111.24萬元對價;李易峰、賈乃亮各持20萬股,佔比0.19%,獲上市公司72.54萬股股份,對應578.64萬元對價。

借殼上市後,因明星而備受關注的歡瑞世紀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議。

2017年4月,歡瑞世紀發佈2016年年報,其中應收賬款餘額最高的不是有相關業務往來的公司,而是公司簽約藝人、股東李易峰,金額為1800萬元,款項性質為“借款為往來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歡瑞世紀出具年報問詢函,其中就問到李易峰的1800萬元借款。

歡瑞世紀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歡瑞世紀借款1800萬,“用於購置房產”,並稱李易峰已於2017年元月歸還該借款。

在回覆函和互動易迴應中,歡瑞世紀均提到借貸行為發生在2015年2月,即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內部審核不需要經過上市公司,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及時披露的義務。

然而隨著今年7月29日《處罰告知書》下發,1800萬元的真正去處也得以揭露:“鍾君豔及歡瑞文化(陳援、鍾君豔全資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藝人李某某借款事項,從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佔用歡瑞影視資金1800萬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項佔用歡瑞影視1800萬元,陳援、鍾君豔、及其旗下的歡瑞文化還通過拍攝《鐵血黑金》電視劇佔用1200萬元近四年。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在《處罰告知書》中認定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佔用歡瑞影視資金事項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楊冪雖然在歡瑞影視上市之前以成本價退出,未能通過上市“一夜暴富”,但仍從歡瑞的身上尋到利益——比如不如約交納藝人佣金。

2013年, 歡瑞影視與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協議約定,歡瑞影視每年向上海軒敘收取演藝人員固定佣金,2013年約定的固定佣金為1000萬元。

2014年,雙方又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歡瑞影視2014年向上海軒敘收取1700萬元演藝人員固定佣金。

上海軒敘原名為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2012年由楊冪、曾嘉等6名自然人出資成立,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楊冪持股10%。2016年11月,楊冪清空其所持上海軒敘股份。

上海軒敘於2015年6月向歡瑞影視交納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於2016年交納了2014年的1700萬元佣金。但資金卻並非來自上海軒敘或是楊冪等股東,而來自現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援、鍾君豔夫婦。

《處罰告知書》顯示,陳援指定王賢民將該筆資金從浙江悅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賬戶轉入曾某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

2016年交納的1700萬元佣金也是同理,陳援安排其控制的歡瑞文化和歡瑞世紀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將1700 萬元資金轉入王賢民控制的銀行賬戶,請王賢民安排人員將這 1700 萬元資金轉入曾某銀行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4年的1700萬元固定佣金。

綜上,監管認定,歡瑞影視虛構收回應收款項2550萬元,造成2015 年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25萬元,2016年半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67.5萬元。

借殼上市不足三年,市值蒸發94億

在《處罰告知書》中,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查出,歡瑞影視及歡瑞世紀涉及四項信息披露違法情況,其中包括上述對上海軒敘“應收賬款少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及涉及李易峰的“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歡瑞影視資金”的情況。此外,歡瑞影視信披違法還涉及“因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的情況以及“推遲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情況。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2017年7月,歡瑞世紀剛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時,其董祕在互動易上回應投資者對於立案調查的提問時稱,“要坦然直面”、“把炒股和調查都當成如廁讀品—拿得起,放得下”。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對投資者而言,需要“坦然直面”的還有縮水的市值和2018年下滑的業績。

2016年11月,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後,股價和市值一路走高。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2017年1月12日歡瑞世紀股價至34.08元/股(後覆盤),對應整體市值達134.5億元的峰值。

此後歡瑞世紀股價一路下行。7月30日收盤,歡瑞世紀股價報4.11元/股,總市值為40.3億元,市值較峰值已“蒸發”94.2億元。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數據來源:東方財富Choice數據)

影視行業仍未走出“寒冬”的陰影,歡瑞世紀也受到影響。

2018年全年,歡瑞世紀營業收入為13.28億元,同比下滑15.2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24億元,同比下滑23.09%。

影視劇及衍生品仍為歡瑞世紀主要的營收來源,2018年營業收入為11.14億元,佔比83.86%,金額同比下滑24.36%。

年報顯示,《聽雪樓》、《盜墓筆記》等5部影視劇收入總計9.53億元,佔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71.71%,其中收入最高的《聽雪樓》在豆瓣評分為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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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歡瑞世紀發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告知書》)。

2016年11月,歡瑞世紀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2017年7月,該重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此次下發《處罰告知書》意味著兩年的調查走向終結。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經調查,重慶監管局認為,2016年借殼上市的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李易峰1800萬元借款,被歡瑞世紀實控人佔用

2016年2月,彼時仍名為“星美聯合”的歡瑞世紀發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收購歡瑞影視的100%股份,作價30億元。因股東名單“星光璀璨”,這樁交易在彼時受到較大關注。

2011年11月,歡瑞影視第一次增資,明星何晟銘、杜淳、姜鴻、楊冪及其經紀人曾嘉等入股,成為陳援、鍾君豔夫婦首次引入的外部股東;2014年6月,歡瑞影視進行股權轉讓,賈乃亮、李易峰、劉穎(穎兒)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歡瑞影視上市前夕,劉穎及其經紀人賈士凱、曾嘉、楊冪均以原價轉出其所持歡瑞影視股份。其中楊冪於2011年獲30萬股,2014年6月再獲20萬股,成本價分別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計成本價543萬元。

楊冪等退出後,何晟銘、杜淳等明星通過借殼上市獲逾千萬財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銘持有歡瑞影視100萬股,佔比0.93%,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362.68萬股,以7.66元/股發行價計算,總交易對價約2778.13萬元;杜淳持40萬股,佔比0.37,獲上市公司145.07萬股股份,對應1111.24萬元對價;李易峰、賈乃亮各持20萬股,佔比0.19%,獲上市公司72.54萬股股份,對應578.64萬元對價。

借殼上市後,因明星而備受關注的歡瑞世紀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議。

2017年4月,歡瑞世紀發佈2016年年報,其中應收賬款餘額最高的不是有相關業務往來的公司,而是公司簽約藝人、股東李易峰,金額為1800萬元,款項性質為“借款為往來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歡瑞世紀出具年報問詢函,其中就問到李易峰的1800萬元借款。

歡瑞世紀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歡瑞世紀借款1800萬,“用於購置房產”,並稱李易峰已於2017年元月歸還該借款。

在回覆函和互動易迴應中,歡瑞世紀均提到借貸行為發生在2015年2月,即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內部審核不需要經過上市公司,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及時披露的義務。

然而隨著今年7月29日《處罰告知書》下發,1800萬元的真正去處也得以揭露:“鍾君豔及歡瑞文化(陳援、鍾君豔全資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藝人李某某借款事項,從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佔用歡瑞影視資金1800萬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項佔用歡瑞影視1800萬元,陳援、鍾君豔、及其旗下的歡瑞文化還通過拍攝《鐵血黑金》電視劇佔用1200萬元近四年。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在《處罰告知書》中認定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佔用歡瑞影視資金事項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楊冪雖然在歡瑞影視上市之前以成本價退出,未能通過上市“一夜暴富”,但仍從歡瑞的身上尋到利益——比如不如約交納藝人佣金。

2013年, 歡瑞影視與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上海軒敘)文化交流中心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協議約定,歡瑞影視每年向上海軒敘收取演藝人員固定佣金,2013年約定的固定佣金為1000萬元。

2014年,雙方又簽署《<演藝人員委託代理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歡瑞影視2014年向上海軒敘收取1700萬元演藝人員固定佣金。

上海軒敘原名為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2012年由楊冪、曾嘉等6名自然人出資成立,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楊冪持股10%。2016年11月,楊冪清空其所持上海軒敘股份。

上海軒敘於2015年6月向歡瑞影視交納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於2016年交納了2014年的1700萬元佣金。但資金卻並非來自上海軒敘或是楊冪等股東,而來自現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援、鍾君豔夫婦。

《處罰告知書》顯示,陳援指定王賢民將該筆資金從浙江悅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賬戶轉入曾某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3年的850萬元固定佣金。

2016年交納的1700萬元佣金也是同理,陳援安排其控制的歡瑞文化和歡瑞世紀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將1700 萬元資金轉入王賢民控制的銀行賬戶,請王賢民安排人員將這 1700 萬元資金轉入曾某銀行賬戶,並要求曾某通過上海軒敘將資金轉回歡瑞影視,作為收回上海軒敘應支付的2014年的1700萬元固定佣金。

綜上,監管認定,歡瑞影視虛構收回應收款項2550萬元,造成2015 年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25萬元,2016年半年報少計提壞賬準備467.5萬元。

借殼上市不足三年,市值蒸發94億

在《處罰告知書》中,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查出,歡瑞影視及歡瑞世紀涉及四項信息披露違法情況,其中包括上述對上海軒敘“應收賬款少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及涉及李易峰的“歡瑞影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歡瑞影視資金”的情況。此外,歡瑞影視信披違法還涉及“因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的情況以及“推遲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情況。

《處罰告知書》決定,對借殼上市的歡瑞影視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歡瑞世紀實控人鍾君豔及陳援夫婦共處以120萬元罰款。

2017年7月,歡瑞世紀剛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時,其董祕在互動易上回應投資者對於立案調查的提問時稱,“要坦然直面”、“把炒股和調查都當成如廁讀品—拿得起,放得下”。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對投資者而言,需要“坦然直面”的還有縮水的市值和2018年下滑的業績。

2016年11月,歡瑞影視完成借殼上市後,股價和市值一路走高。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2017年1月12日歡瑞世紀股價至34.08元/股(後覆盤),對應整體市值達134.5億元的峰值。

此後歡瑞世紀股價一路下行。7月30日收盤,歡瑞世紀股價報4.11元/股,總市值為40.3億元,市值較峰值已“蒸發”94.2億元。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數據來源:東方財富Choice數據)

影視行業仍未走出“寒冬”的陰影,歡瑞世紀也受到影響。

2018年全年,歡瑞世紀營業收入為13.28億元,同比下滑15.2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24億元,同比下滑23.09%。

影視劇及衍生品仍為歡瑞世紀主要的營收來源,2018年營業收入為11.14億元,佔比83.86%,金額同比下滑24.36%。

年報顯示,《聽雪樓》、《盜墓筆記》等5部影視劇收入總計9.53億元,佔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71.71%,其中收入最高的《聽雪樓》在豆瓣評分為4.4分。


歡瑞世紀造假細節:楊冪2550萬佣金未繳,李易峰“被借款”1800萬


(來源:歡瑞世紀2018年年報)

業績預告顯示,今年上半年,歡瑞世紀預計實現1500-2000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較上年同期的5011.31萬元下降60%-70%。

對於淨利潤呈較大幅度下降,公告解釋稱,因與去年同期相比,影視劇確認收入的部集數量減少,藝人經紀業務收入小幅增長。(文/佟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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