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長沙,一件小事引發一場搶米風潮

劉永福 宣統 葉德輝 歷史 吳鉤的鉤沉 2017-04-06

清末長沙,一件小事引發一場搶米風潮

吳鉤

清末長沙,一件小事引發一場搶米風潮

宣統二年的三月初二(1910年4月11日),與往日似乎並無什麼二樣,住在長沙南門外烏春巷的挑水工黃貴蓀,一大早就起身了,將昨日辛苦掙來的80文血汗錢交給妻子,讓她到戴義順的碓坊糴一升米回來煮稀飯。但黃妻趕到碓坊時,米價已漲至每升85文,生活之苦與米價之貴,一下子擊垮了這名貧民繼續活下去的念頭,絕望之下,黃妻跑到南門外的老龍潭投水自盡。黃貴蓀得知消息,也抱著兩個飢餓的孩子跳了水。消息傳遍街頭巷尾,憤怒的人都大罵“戴義順為富不仁,高抬米價,逼死人命”。

三月初三(4月12日)傍晚,米價稍有回落,一升米售價76文。有一名老嫗也到戴義順碓坊糴米,遞上76文錢,但老闆從中挑出了兩枚銅板,說是“爛錢子,要換”。可是。等老嫗換錢回來,米價又漲了,老闆硬要收78文,老嫗則“斥其無理”,雙方吵了起來。恰好附近的靈官廟正在演皮影戲酬神,看戲的民眾聽得爭吵聲,紛紛圍了過來,都為老嫗鳴不平,有人說起了昨日黃貴蓀一家的遭遇,更是群情激憤,一名叫做劉永福的木匠帶著眾饑民,把戴義順碓坊砸了個稀巴爛,巡警聞訊過來,都控制不住局勢。

總巡官(相當於派出所所長)見眾怒難平,又移請荷槍實彈的巡防營彈壓,將為首的劉永福捉住,但很快又被眾人搶回去。善化縣知縣郭中廣得報,也帶著兵勇趕至,饑民們將郭知縣團團圍住。郭明白眾怒難犯,不敢動武,只是“婉言開導”,答應明日中午,官府開倉平糶。此時,已是三更時分,饑民們才漸漸散去。

翌日,即三月初四(4月13日)早晨,郭知縣隨巡警道(相當於湖南警署署長)賴承裕進謁巡撫岑春蓂(湖南省長),彙報事端。誰知岑大人卻責斥巡警道和郭中廣“維穩”不力,為什麼“不早拿辦”。賴承裕不敢怠慢,立即派部屬帶著兵弁出城拿人,將劉永福捉回,關進了巡警公所。

饑民們還在眼巴巴等著官府平糶,誰知午時已過,不但不見平糶,還聽到了劉永福被捕的消息,大夥覺得被官府欺騙了,像潮水一般在鰲山廟匯聚起來(鰲山廟前有塊操坪,可容納一千多號人),要求衙門放人:“請求平糶,並未犯法,何至遽出捕人?”

到傍晚時分,賴承裕帶人前進驅逐聚眾鬧事的饑民,剛到鰲山廟,便被喝令下轎。賴承裕出轎忿罵道:“胡鬧!你知道我是誰嗎?”又訓斥說:“茶館一碗茶賣一百文錢你們不覺得貴,怎麼一升米糶八十文就貴了?”這一句只有高度腦進水者才說得出口的話,立即如火上澆油,激得眾人怒不可遏,有一個叫做王大漢的饑民,一把將賴承裕抓過來,摘掉他的官帽子,縛住他的手腳,倒吊在一棵老楊樹上,這叫做“吊半邊豬”。有人上前揍幾記老拳,也有人上前扇他耳光,隨從的兵弁見機不妙,都溜走了。眼看賴承裕就要死在饑民的拳頭、巴掌之下。

幸虧老賴有個孫子,剛好放學路過,見祖父被毆,急奔回家,叫來了親兵,那親兵很機靈,喬裝成饑民,混進人群中,佯稱“這老頭子打之無益,不如抬去衙門找巡撫理論”。眾人一想,也覺得有道理,便簇擁著向巡撫衙門湧去,一路上又有上萬人加入“散步”的隊伍,大家高呼:“放出劉永福!”“撫臺給飯吃!”

巡撫岑春蓂見事態鬧得這麼大,心也慌了,不敢出來,只是叫人貼出告示,答應“五日內開倉平糶”,“許放所拿之人”,但劉永福已被巡警公所帶走,“一時無人可放”。民眾不依不饒,“凶鬧如故”,一面威脅次日閉市,一面往衙門內署衝,混亂中,巡撫衙門的轅門、照壁、石獅都被人掀翻、拆毀了。岑春蓂急調標營房的常備軍入署護院,開槍打死了十餘名饑民,民眾也擲石頭打傷了幾個衛兵,一時間官民僵持不下,直鬧至五更天。

這一夜,長沙城內也是騷亂四起,多許碓坊米店,被人洗劫一空,鬧事的人還在各街道鳴鑼,勒令各商鋪次日不得開市,如有不遵從的,即行打劫。

三月初五(4月14日),各商鋪果然閉市停業。岑春蓂知道事態嚴重,緊急召集長沙知府、長沙知縣、善化知縣以及地方豪紳到席少保祠集議,商討對策。以王先謙、葉德輝、孔憲教、楊鞏等為首的長沙士紳集團,向岑春蓂提出六點要求:停修鐵路,停辦學堂,廢除警察制、恢復保甲制,平糶,開皇倉,撤走常備軍。

正當官與紳討價還價之際,圍在巡撫衙門前的饑民“嘯聚愈眾”,並湧入了衙門大堂。常備軍又開槍射擊,打死二十多人,人群中有人高呼:“狗官又開槍了,衝呀!”眾人洶湧而入,並開始放火焚燒衙門。第一個點火的是木工何文清,他提著早已準備好的一桶煤油,從屋簷下一個縱步,飛身上了屋頂,踩著瓦隴向衙門後院飛奔而去,不一會兒,後院濃煙滾滾,火光沖天。其他人也提著煤油四處點火,平日威風凜凜的湖南巡撫衙門,頓時變成一片火海。岑春蓂帶著巡撫印信,倉皇逃到“又一村”別院躲起來。布政使(副省長)莊賡良在眾人逼勒下,下令釋放木匠劉永福。

這時候,長沙城內已經亂成一團,街頭巷尾突然冒出許多頭裹青布、一身青衣青褲、赤足行走的神祕人物,自號“青兵”,他們一手提油罐,一手執火把,四處放火。清政府的行政機構、新學堂與外國人開設的公司、洋行、教堂,是他們焚燒的重點對象。

長沙士紳集團則借勢再向官府施壓——由王先謙領銜,七士紳聯署,發電報給湖廣總督,要求總督代奏朝廷,撤銷岑春蓂的巡撫之職,將巡撫的權力交給布政使莊賡良。大勢已去的岑春蓂只好電奏朝廷,自請治罪,“權令藩司莊賡良以巡撫名義,署銜出示”。時為三月初五下午,長沙城騷亂未息。

莊賡良接任之始,馬上發了一個公告:一,在騷亂中受傷的良民,給傷費四十兩銀,死者給卹金二百兩,由府縣驗明具領;二,米價減至每升四十文錢,官府開倉碾米,各碓坊照價糴入平糶。然而,局勢已非他所能掌控,巡撫衙門的大火雖然撲滅了,但暴民又四竄焚燒教堂、學堂、洋行、公司。

次日三月初六(4月15日)一早,經官紳開導,官兵保衛,各商鋪如常開市,但還是人心惶惶。早餐後,莊賡良正與士紳商議善後諸事,又有人在西城外放火,昨夜獲釋的劉木匠也參與在內。莊賡良立即翻臉,“此種亂民非嚴懲不可”,飭令屬吏“率隊出城,凡放火劫物者殺無赦”。這一天,官兵輯獲五犯,並將他們梟首示眾,其中就有劉永福。但入夜後,各段屋頂又忽然“疾走有聲”,正是那些頭扎青巾、手持凶物的“青兵”,居民吆喝兜拿,卻未能捉住。不過巡街官兵先後拿獲數人,有形跡可疑者,有手持凶器者,有家藏軍火者,都扭押到官府懲辦。而“無辜受戮者,(也)時有所聞”。

三月初七(4月16日),官府又抓到幾名形跡可疑的人,街市巡查仍嚴,紳商亦已捐資採買大米平糶,人心稍定。莊賡良向湖廣總督發電報稱“地方已靜,官無恙”。

三月初八(4月17日),從湖北總督府派來的鄂軍抵達長沙,分駐南北城外。只是近省各鄉,還有人搶米搶物。

三月初九之後,長沙搶米風潮逐漸平息。朝廷開始清算長沙地方官紳的過失,巡撫岑春蓂、布政使莊賡良、巡警道賴承裕均被革職;“劣紳”王先謙、孔憲教降五級調用;葉德輝、楊鞏革去功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其他大小官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