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爭論《醉玲瓏》劇情,陳偉霆粉絲辱罵劉詩詩,法院判賠10萬

劉詩詩 陳偉霆 鑑劇大賞 經濟 北晚新視覺網 2019-07-08

自稱因爭論電視劇《醉玲瓏》的劇情捲入劉詩詩和陳偉霆的粉絲間的矛盾,遭劉詩詩粉絲辱罵,陳偉霆的粉絲徐女士“恨屋及烏”,在自己的微博中用低俗語言對劉詩詩進行侮辱誹謗。劉詩詩將徐女士起訴至法院,西城法院經審理確認徐女士的侮辱言論構成名譽侵權案,判決其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劉詩詩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等。

因爭論《醉玲瓏》劇情,陳偉霆粉絲辱罵劉詩詩,法院判賠10萬

《醉玲瓏》海報

劉詩詩在起訴書中稱,去年6月,她發現微博用戶“痴漢少女小奶豬”從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這段時間,多次發文對她進行侮辱誹謗,比如“做幾乎女方單人視頻帶男主大名買營銷也就算了,竟然還是抄襲作品,抄襲完了竟然甩鍋男主粉?做人不能那麼下賤吧?”、“#老母豬劉詩詩#賤蝨把自己壓n年的劇和別人拍完才三個月的劇比,難怪2.5個代言也敢整天出去碰瓷……”、“喪婦劉詩詩的人生價值,就是一個掛件,離開男人和子宮,就是一坨無人問津的屎”等具有嚴重人格貶損性質的內容,以及其他更加低俗、下流的語言。

劉詩詩一方立即通過公證保全證據,並通過網絡公司查到該微博賬號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是徐女士。劉詩詩認為這些微博引發大量閱讀及評論,致使其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到嚴重損害,將徐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她經濟損失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以及維權成本合理開支5萬元。

徐女士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演員陳偉霆的粉絲,因劉詩詩與陳偉霆兩位演員的部分粉絲為兩人共同參演的電視劇《醉玲瓏》是否為大女主劇或男女主平等劇而引起爭論,雙方粉絲之間產生矛盾。劉詩詩的幾名粉絲在微博平臺點名辱罵她,她因此受到刺激,才發佈涉案微博予以迴應。但這些微博內容只是對劉詩詩粉絲的情緒宣洩,並非對劉詩詩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她只是一個普通的社會大眾,微博被關注度有限,這些言論並沒有造成劉詩詩社會評價降低。

法院經審理認為,徐女士在其微博中多次使用低俗下流語言對劉詩詩進行辱罵,足以認定對劉詩詩構成侮辱,且足以讓社會公眾對劉詩詩做出負面評價。因此,徐女士的行為已經構成對劉詩詩名譽權的侵犯。法院綜合考慮徐女士主觀過錯、侵權情節、損害後果及其微博賬號已註銷等因素後,判決徐女士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向劉詩詩賠禮道歉,並賠償劉詩詩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以及為取證支付的公證費1400。由於劉詩詩沒有提交自己受到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法院對此項訴求沒有支持。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孫瑩 值班王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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