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樹國因受賄罪、貪汙罪被判處刑罰

李樹國 諸城 臨朐 濰坊 濰坊新聞網 2019-06-17

近日,由臨朐縣監察委員會調查、臨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諸城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樹國涉嫌貪汙、受賄案,經臨朐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依法作出判決。李樹國當庭表示認罪,服從判決,不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諸城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樹國因受賄罪、貪汙罪被判處刑罰

經法院審理認定,李樹國在擔任諸城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案數額4429041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貪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00元;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來源:濰坊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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