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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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原標題:安徽一死者肝腎被假捐,6名醫生被捕,家屬收到46萬“封口費”)

53歲的安徽蚌埠懷遠縣人李萍重傷入院,其後家屬被告知其腦死亡後放棄治療,並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被宣佈臨床死亡後,李萍的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補助金”20萬元。

“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但李萍的兒子石祥林懷疑母親的肝腎被假捐——經辦人提供的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關鍵處皆為空白。

就在他四處奔走找尋真相時,卻意外收到46萬元“封口費”。“沒有買賣的,幾十萬哪來的?”

目前,6名涉事醫護人員被警方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澎湃新聞援引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

捐獻

“我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用斧頭把我母親和我們一家三口砍傷了。”

2018年2月11日,災禍突降。石祥林等四人一起被送往懷遠縣人民醫院時,李萍傷情最重——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被送入該院ICU。4天后,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53歲。

澎湃新聞報道稱,當時李萍已處於腦死亡狀態,ICU科主任楊素勳在病歷中記錄道,“告知家屬隨時有心跳驟停可能,患者家屬表示理解,要求放棄治療。”

但病歷中沒有記錄下這句話:“楊素勳醫師跟我妹妹說,我母親已經不行了,就算搶救過來也是癱瘓在床,捐獻器官的話,可以為我們申請最高標準的國家補助20萬元。”石祥林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石祥林稱他當時對此並不知情,“我住院大概兩個月中,醫院沒有任何人向我提起過此事、問過我的意見。”他說。

因為急需錢用以支付家人的各項醫療費用,而且石家人認為捐獻器官是件光榮的事情,他的妹妹和父親便同意了此事,並在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

石祥林提供的信息顯示,登記表上除了個人信息填寫,還印有幾行字,其中註明:“同意並完全代表捐獻者作出死後無償捐獻下列器官的決定”,後面一行在“腎臟”“肝臟”兩處方框劃了“√”。

石祥林父親、妹妹的簽字和手印下,落款時間寫著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佈死亡的前一天。

懷遠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死亡記錄寫道:2月15日凌晨3:55自動出院,對李萍停用呼吸機,用手動呼吸球囊維持通氣,平車(簡易醫療車,編者注)送入江蘇省一家醫院的救護車中;停止機械通氣後,凌晨5點,李萍心跳停止,“宣佈臨床死亡,開始行器官捐獻”。

李萍的肝臟和腎臟即被摘取。第二天下午,一位戶名為“黃超陽”的人通過銀行向石祥林的家屬匯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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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原標題:安徽一死者肝腎被假捐,6名醫生被捕,家屬收到46萬“封口費”)

53歲的安徽蚌埠懷遠縣人李萍重傷入院,其後家屬被告知其腦死亡後放棄治療,並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被宣佈臨床死亡後,李萍的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補助金”20萬元。

“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但李萍的兒子石祥林懷疑母親的肝腎被假捐——經辦人提供的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關鍵處皆為空白。

就在他四處奔走找尋真相時,卻意外收到46萬元“封口費”。“沒有買賣的,幾十萬哪來的?”

目前,6名涉事醫護人員被警方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澎湃新聞援引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

捐獻

“我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用斧頭把我母親和我們一家三口砍傷了。”

2018年2月11日,災禍突降。石祥林等四人一起被送往懷遠縣人民醫院時,李萍傷情最重——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被送入該院ICU。4天后,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53歲。

澎湃新聞報道稱,當時李萍已處於腦死亡狀態,ICU科主任楊素勳在病歷中記錄道,“告知家屬隨時有心跳驟停可能,患者家屬表示理解,要求放棄治療。”

但病歷中沒有記錄下這句話:“楊素勳醫師跟我妹妹說,我母親已經不行了,就算搶救過來也是癱瘓在床,捐獻器官的話,可以為我們申請最高標準的國家補助20萬元。”石祥林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石祥林稱他當時對此並不知情,“我住院大概兩個月中,醫院沒有任何人向我提起過此事、問過我的意見。”他說。

因為急需錢用以支付家人的各項醫療費用,而且石家人認為捐獻器官是件光榮的事情,他的妹妹和父親便同意了此事,並在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

石祥林提供的信息顯示,登記表上除了個人信息填寫,還印有幾行字,其中註明:“同意並完全代表捐獻者作出死後無償捐獻下列器官的決定”,後面一行在“腎臟”“肝臟”兩處方框劃了“√”。

石祥林父親、妹妹的簽字和手印下,落款時間寫著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佈死亡的前一天。

懷遠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死亡記錄寫道:2月15日凌晨3:55自動出院,對李萍停用呼吸機,用手動呼吸球囊維持通氣,平車(簡易醫療車,編者注)送入江蘇省一家醫院的救護車中;停止機械通氣後,凌晨5點,李萍心跳停止,“宣佈臨床死亡,開始行器官捐獻”。

李萍的肝臟和腎臟即被摘取。第二天下午,一位戶名為“黃超陽”的人通過銀行向石祥林的家屬匯款20萬元。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轉賬記錄

懷遠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顯示,當年2月15日當天北京一家醫院獲取了“李萍雙側腎臟、肝臟”。當年2月24日,天津一家醫院對腎臟進行了病理檢查。

質疑

出院後,石祥林才偶然得知母親的肝腎被“捐獻”出去。他找到經辦人楊素勳詢問,對方提供的資料中有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不過,“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石祥林感到很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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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原標題:安徽一死者肝腎被假捐,6名醫生被捕,家屬收到46萬“封口費”)

53歲的安徽蚌埠懷遠縣人李萍重傷入院,其後家屬被告知其腦死亡後放棄治療,並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被宣佈臨床死亡後,李萍的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補助金”20萬元。

“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但李萍的兒子石祥林懷疑母親的肝腎被假捐——經辦人提供的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關鍵處皆為空白。

就在他四處奔走找尋真相時,卻意外收到46萬元“封口費”。“沒有買賣的,幾十萬哪來的?”

目前,6名涉事醫護人員被警方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澎湃新聞援引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

捐獻

“我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用斧頭把我母親和我們一家三口砍傷了。”

2018年2月11日,災禍突降。石祥林等四人一起被送往懷遠縣人民醫院時,李萍傷情最重——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被送入該院ICU。4天后,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53歲。

澎湃新聞報道稱,當時李萍已處於腦死亡狀態,ICU科主任楊素勳在病歷中記錄道,“告知家屬隨時有心跳驟停可能,患者家屬表示理解,要求放棄治療。”

但病歷中沒有記錄下這句話:“楊素勳醫師跟我妹妹說,我母親已經不行了,就算搶救過來也是癱瘓在床,捐獻器官的話,可以為我們申請最高標準的國家補助20萬元。”石祥林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石祥林稱他當時對此並不知情,“我住院大概兩個月中,醫院沒有任何人向我提起過此事、問過我的意見。”他說。

因為急需錢用以支付家人的各項醫療費用,而且石家人認為捐獻器官是件光榮的事情,他的妹妹和父親便同意了此事,並在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

石祥林提供的信息顯示,登記表上除了個人信息填寫,還印有幾行字,其中註明:“同意並完全代表捐獻者作出死後無償捐獻下列器官的決定”,後面一行在“腎臟”“肝臟”兩處方框劃了“√”。

石祥林父親、妹妹的簽字和手印下,落款時間寫著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佈死亡的前一天。

懷遠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死亡記錄寫道:2月15日凌晨3:55自動出院,對李萍停用呼吸機,用手動呼吸球囊維持通氣,平車(簡易醫療車,編者注)送入江蘇省一家醫院的救護車中;停止機械通氣後,凌晨5點,李萍心跳停止,“宣佈臨床死亡,開始行器官捐獻”。

李萍的肝臟和腎臟即被摘取。第二天下午,一位戶名為“黃超陽”的人通過銀行向石祥林的家屬匯款20萬元。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轉賬記錄

懷遠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顯示,當年2月15日當天北京一家醫院獲取了“李萍雙側腎臟、肝臟”。當年2月24日,天津一家醫院對腎臟進行了病理檢查。

質疑

出院後,石祥林才偶然得知母親的肝腎被“捐獻”出去。他找到經辦人楊素勳詢問,對方提供的資料中有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不過,“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石祥林感到很是奇怪。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石祥林家人籤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2018年5月,石祥林前往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查詢,卻未找到母親李萍的捐獻記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他:“捐獻器官都是無償的,不可能補償幾十萬元。”

該管理中心官網發佈的“中國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工作流程圖”顯示,器官捐獻完成後,最後需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其官方公眾號稱,“如果直系親屬中任何一人不同意,就不能進行器官捐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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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安徽一死者肝腎被假捐,6名醫生被捕,家屬收到46萬“封口費”)

53歲的安徽蚌埠懷遠縣人李萍重傷入院,其後家屬被告知其腦死亡後放棄治療,並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被宣佈臨床死亡後,李萍的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補助金”20萬元。

“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但李萍的兒子石祥林懷疑母親的肝腎被假捐——經辦人提供的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關鍵處皆為空白。

就在他四處奔走找尋真相時,卻意外收到46萬元“封口費”。“沒有買賣的,幾十萬哪來的?”

目前,6名涉事醫護人員被警方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澎湃新聞援引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

捐獻

“我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用斧頭把我母親和我們一家三口砍傷了。”

2018年2月11日,災禍突降。石祥林等四人一起被送往懷遠縣人民醫院時,李萍傷情最重——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被送入該院ICU。4天后,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53歲。

澎湃新聞報道稱,當時李萍已處於腦死亡狀態,ICU科主任楊素勳在病歷中記錄道,“告知家屬隨時有心跳驟停可能,患者家屬表示理解,要求放棄治療。”

但病歷中沒有記錄下這句話:“楊素勳醫師跟我妹妹說,我母親已經不行了,就算搶救過來也是癱瘓在床,捐獻器官的話,可以為我們申請最高標準的國家補助20萬元。”石祥林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石祥林稱他當時對此並不知情,“我住院大概兩個月中,醫院沒有任何人向我提起過此事、問過我的意見。”他說。

因為急需錢用以支付家人的各項醫療費用,而且石家人認為捐獻器官是件光榮的事情,他的妹妹和父親便同意了此事,並在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

石祥林提供的信息顯示,登記表上除了個人信息填寫,還印有幾行字,其中註明:“同意並完全代表捐獻者作出死後無償捐獻下列器官的決定”,後面一行在“腎臟”“肝臟”兩處方框劃了“√”。

石祥林父親、妹妹的簽字和手印下,落款時間寫著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佈死亡的前一天。

懷遠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死亡記錄寫道:2月15日凌晨3:55自動出院,對李萍停用呼吸機,用手動呼吸球囊維持通氣,平車(簡易醫療車,編者注)送入江蘇省一家醫院的救護車中;停止機械通氣後,凌晨5點,李萍心跳停止,“宣佈臨床死亡,開始行器官捐獻”。

李萍的肝臟和腎臟即被摘取。第二天下午,一位戶名為“黃超陽”的人通過銀行向石祥林的家屬匯款20萬元。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轉賬記錄

懷遠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顯示,當年2月15日當天北京一家醫院獲取了“李萍雙側腎臟、肝臟”。當年2月24日,天津一家醫院對腎臟進行了病理檢查。

質疑

出院後,石祥林才偶然得知母親的肝腎被“捐獻”出去。他找到經辦人楊素勳詢問,對方提供的資料中有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不過,“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石祥林感到很是奇怪。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石祥林家人籤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2018年5月,石祥林前往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查詢,卻未找到母親李萍的捐獻記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他:“捐獻器官都是無償的,不可能補償幾十萬元。”

該管理中心官網發佈的“中國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工作流程圖”顯示,器官捐獻完成後,最後需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其官方公眾號稱,“如果直系親屬中任何一人不同意,就不能進行器官捐獻”。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圖/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官網截圖

“經調查,該案例紅十字會人員沒有參與,且未通過正常渠道進行,所反映的問題均為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所為,非我中心職責範圍……”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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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安徽一死者肝腎被假捐,6名醫生被捕,家屬收到46萬“封口費”)

53歲的安徽蚌埠懷遠縣人李萍重傷入院,其後家屬被告知其腦死亡後放棄治療,並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被宣佈臨床死亡後,李萍的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補助金”20萬元。

“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但李萍的兒子石祥林懷疑母親的肝腎被假捐——經辦人提供的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關鍵處皆為空白。

就在他四處奔走找尋真相時,卻意外收到46萬元“封口費”。“沒有買賣的,幾十萬哪來的?”

目前,6名涉事醫護人員被警方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澎湃新聞援引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

捐獻

“我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用斧頭把我母親和我們一家三口砍傷了。”

2018年2月11日,災禍突降。石祥林等四人一起被送往懷遠縣人民醫院時,李萍傷情最重——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被送入該院ICU。4天后,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53歲。

澎湃新聞報道稱,當時李萍已處於腦死亡狀態,ICU科主任楊素勳在病歷中記錄道,“告知家屬隨時有心跳驟停可能,患者家屬表示理解,要求放棄治療。”

但病歷中沒有記錄下這句話:“楊素勳醫師跟我妹妹說,我母親已經不行了,就算搶救過來也是癱瘓在床,捐獻器官的話,可以為我們申請最高標準的國家補助20萬元。”石祥林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石祥林稱他當時對此並不知情,“我住院大概兩個月中,醫院沒有任何人向我提起過此事、問過我的意見。”他說。

因為急需錢用以支付家人的各項醫療費用,而且石家人認為捐獻器官是件光榮的事情,他的妹妹和父親便同意了此事,並在所謂“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籤了名。

石祥林提供的信息顯示,登記表上除了個人信息填寫,還印有幾行字,其中註明:“同意並完全代表捐獻者作出死後無償捐獻下列器官的決定”,後面一行在“腎臟”“肝臟”兩處方框劃了“√”。

石祥林父親、妹妹的簽字和手印下,落款時間寫著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佈死亡的前一天。

懷遠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死亡記錄寫道:2月15日凌晨3:55自動出院,對李萍停用呼吸機,用手動呼吸球囊維持通氣,平車(簡易醫療車,編者注)送入江蘇省一家醫院的救護車中;停止機械通氣後,凌晨5點,李萍心跳停止,“宣佈臨床死亡,開始行器官捐獻”。

李萍的肝臟和腎臟即被摘取。第二天下午,一位戶名為“黃超陽”的人通過銀行向石祥林的家屬匯款20萬元。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轉賬記錄

懷遠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顯示,當年2月15日當天北京一家醫院獲取了“李萍雙側腎臟、肝臟”。當年2月24日,天津一家醫院對腎臟進行了病理檢查。

質疑

出院後,石祥林才偶然得知母親的肝腎被“捐獻”出去。他找到經辦人楊素勳詢問,對方提供的資料中有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不過,“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是空的,原本應該印章的地方也是空白。”石祥林感到很是奇怪。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石祥林家人籤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2018年5月,石祥林前往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查詢,卻未找到母親李萍的捐獻記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他:“捐獻器官都是無償的,不可能補償幾十萬元。”

該管理中心官網發佈的“中國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工作流程圖”顯示,器官捐獻完成後,最後需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其官方公眾號稱,“如果直系親屬中任何一人不同意,就不能進行器官捐獻”。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圖/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官網截圖

“經調查,該案例紅十字會人員沒有參與,且未通過正常渠道進行,所反映的問題均為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所為,非我中心職責範圍……”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

死者肝腎被醫院假捐 家屬質疑院方誘導放棄治療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報告)

石祥林甚至懷疑母親李萍當時是否真的無法挽救,醫務人員是不是為了捐獻而騙取家屬放棄治療。

“病人處於腦死亡狀態的話,醫生會向家屬告知病情,家屬可以簽字同意放棄治療。”一位外科臨床醫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現實中的確有醫院乃至醫生主動與家屬談器官捐獻,但“醫生不能直接宣稱病人沒有存活希望,還以所謂的補助誘導家屬”。

罪名

質疑捐獻一事後,石祥林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反映,相關部門曾到懷遠縣人民醫院調查。石祥林稱,楊素勳曾通過中間人給了他46萬元“封口費”,並對其進行過恐嚇。

石祥林稱,他收錢的當天就向調查組人員說明了此事。加上“補助”20萬元,石祥林一家從楊素勳處共獲得66萬元。這讓他更加覺得此事有蹊蹺。

“怎麼處置這筆錢還沒想過。”石祥林稱,事發一年多以來,這筆錢已多用於醫療費用和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目前,他7歲的兒子傷情嚴重,仍需進行後續的治療。

“楊素勳是我們醫院的”,懷遠縣人民醫院一工作人員向中國新聞週刊表示。該院黨總支書記邵南輝告訴澎湃新聞,楊素勳被公安帶走後,不再擔任醫院ICU主任一職,“我們只是配合調查,具體情況還不清楚。”

今年5月,懷遠縣公安局已將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中國新聞週刊致電懷遠縣人民檢察院,未獲迴應。

石祥林對此結果並不滿意,他認為獲取器官的其他醫院相關人員,也應該被列為嫌疑人。此外,他聘請的律師告訴他,根據目前瞭解的情況,嫌疑人還涉嫌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不過,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姚進、王夢強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表示,該案目前所反映出的基本信息是醫院6名工作人員的行為涉嫌侮辱屍體罪,符合《刑法》“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規定。

“通過進一步的偵查,不排除查獲有完整地下鏈的非法人體器官買賣犯罪活動的可能性。”姚進、王夢強稱。

值得注意的是,6名嫌疑人中,除楊素勳外,另外5名是來自安徽臨省江蘇一家醫院的醫務人員。

“對他們定罪,深挖背後的產業鏈。”石祥林希望最終能還他母親一個公道,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同樣的傷害。

注:除特別標註外,文內圖片皆由石祥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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