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憶蓮再拿臺灣金曲獎

林憶蓮再拿臺灣金曲獎

本報訊(記者 壽鵬寰)6月29日,在臺灣第30屆金曲獎頒獎禮上,林憶蓮憑藉普通話專輯《0》力壓四位競爭對手蔡依林、艾怡良、孫盛希及岑寧兒,奪得“最佳國語女歌手”。此外,她還獲得了最佳演唱錄音專輯獎。

但林憶蓮並未到場參加頒獎禮,由其經紀人陳鎮川上臺代領。陳鎮川感謝評委“做了這麼美好的決定”。

此外,最佳國語男歌手大獎則由LEO摘得,蔡依林獲得年度專輯和年度歌曲獎。李宗盛獲得最佳作詞獎,由五月天阿信代領獎並表達感言:“身為他弟子的我為我的恩師領獎,他要我告訴大家謝謝。”

這是林憶蓮第二次奪得“最佳國語女歌手”。第一次獲此獎項是在2013年“第24屆臺灣金曲獎”上,當時林憶蓮憑藉專輯《蓋亞》獲得最佳國語女歌手獎以及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6月30日林憶蓮通過助手回覆媒體稱:“獎勵項是團隊跟她的榮耀,因為有你們的努力,也感謝評委跟大家的肯定!”

專輯《0》是林憶蓮在2018年推出的第12張個人普通話專輯,一度被外界傳為是其引退的最後專輯。此次林憶蓮再度拿到“最佳國語女歌手”,在17位評委中除了主席不投票,她贏得15票。據評委團主席陳珊妮透露,眾評委一看到林憶蓮的作品都眼睛一亮,大讚林憶蓮不只有創作表現,更突破了自己的限制,唱得完美,“是一位全面性的女歌手,開創我們對她想像以外‘新的東西’”。陳珊妮還透露,評審團一致認為“要打敗林憶蓮很困難,不是她們不優秀,是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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