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黃香坪礦區制灰用灰巖礦開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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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1日,我公司根據《湖北省利川市黃香坪礦區制灰用灰巖礦開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並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生態影響類、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礦山位於利川市涼霧鄉三岔口村七組,為新建項目,礦山面積183791平方米,開採標高1290~1405米,礦山建設規模為30萬噸/年制灰用灰巖礦開採,實際生產能力約22.46萬t/a,服務年限為12年,開採方式露天開採,產品品種主要為塊石,本項目不包含礦石破碎和加工。礦山實際總投資8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75.9萬元。

二、工程變動情況

礦山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階段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恩施州環保局於2014年5月17日以“恩州環審[2014]44號”對湖北省利川市黃香坪礦區制灰用灰巖礦開採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覆,同意項目建設。工程建設基本落實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覆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四、驗收調查結果

(1)生態影響調查

礦山運營期生態破壞主要表現為露天開採破壞土壤與植被,新增水土流失等。礦山實行邊開採邊剝離,未對礦區表面一次性完全剝離,能減輕對礦山生態環境的影響。

根據本次驗收調查,項目工程區域生態環境影響不大,採取的生態保護(恢復)措施有效,滿足竣工驗收條件。

(2)大氣影響調查

項目運營期大氣汙染物主要為石料開採、產品運輸產生的粉塵,以及爆破廢氣和燃油尾氣。採取的主要防治措施為灑水降塵。

根據驗收檢測結果,本項目工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達標排放,各項防治措施切實可行、有效,符合相關要求。

(3)水環境影響調查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汙水,生活汙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後用於附近農田及山林施肥。

(4)聲環境影響調查

根據驗收檢測結果,場界晝間噪聲檢測值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場區東南側和東北側最近住戶處噪聲值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企業場界噪聲能實現達標排放,對附近居民影響小。

(4)固體廢物調查

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礦山剝離物、廢石,以及職工生活垃圾。礦山剝離表土和廢石渣在廢石堆場內存放後進行綜合利用如回填採空區、提供給周邊需要填方的工程用作填方材料、用於礦山後期土地復墾等;生活垃圾經集收集後進行堆肥處理。

五、驗收結論

本項目基本落實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覆中所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採取的生態保護與汙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小。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有關規定,我公司認為項目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可以通過環保驗收。

六、後續要求

1、在棄渣場的下游設置規範的擋土牆,並在周邊設置排水溝。

2、對裸露的施工臨時用地進行植被恢復。加強場區綠化,及時對礦山採空區進行復墾。

3、礦山採空區堆放有部分廢土石,礦山應對採空區堆放的廢土石採取攔擋和防塵措施,如在堆土場周圍設置截排水溝,四周設置袋裝土臨時擋牆,表面採用防塵布遮蓋或灑水降塵等,防止水土流失、面源汙染和風蝕揚塵,防止棄渣進入農田。積極做好礦山剝離物及廢石的處置與綜合利用工作,表土與廢石分開堆存,嚴禁亂堆亂放和超高堆放。

4、建立礦山環境保護管理檔案,委託有相應資質的環境檢測單位定期開展礦山環境監測工作。

5、制定礦山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體系和加強應急保障,並組織演練,以便在突發事故出現時,有計劃、有步驟的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6、派專人負責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項目已完成建設,社會各界如對本項目有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2019年7月12日-8月9日內通過電話、信函告知我單位。

建設單位:湖北金瑪礦業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都亭辦事處教場村三組

聯繫人:15347006666

郵政編碼:445400

點擊下載:

報告書-利川黃香坪礦區開採項目驗收調查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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