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東方瑞園頻現高空拋物 扔下的僅僅是垃圾嗎'

連雲港 人生第一份工作 江蘇 江蘇政風熱線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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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網】 (記者 張明興)“先是西瓜皮砸車玻璃,現在是廚房垃圾砸車頂,我們小區樓上高空拋物情況怎麼這麼嚴重!”8月18日,市民徐女士向本報熱線反映,東方瑞園小區相關業主高空拋物,導致停在樓下的車輛受損。接到市民反映後,記者進行了走訪。

物業公司相關人員表示,已多次提醒業主,但高空拋物屢禁不止。律師提醒,因高空拋物導致個人人身財產受損,可選擇起訴整棟樓住戶。

業主

高空拋下生活垃圾 樓下奧迪被砸

徐女士住在海州區東方瑞園小區,今年6月買了一輛奧迪A3轎車,誰知車子停在樓下一夜,便被從天而降的一包垃圾砸中,車頂被砸出一個大坑,在汽車4S店維修花了3000元。

“17日,我將車子停在樓下,第二天早上8時準備開車出去,就看到車頂上有一袋垃圾,玻璃上也濺了殘汁,車頂被砸出一個大坑。”徐女士說,垃圾袋裡是雞蛋殼、蝦頭等餐廚垃圾,好像是樓上住戶扔下來的。徐女士報了警,當天上午9時許,民警到現場查看,併到物業公司調取監控視頻。“監控能拍到我停車的地方,但是無法看到餐廚垃圾是從哪一層扔下的。”徐女士有些無奈。

向物業公司交了停車費,車卻在小區被砸,徐女士到物業公司想討個說法。“車被砸後,我出門還交了10元的停車費,物業公司收了錢,我的車被砸成那樣卻不管不問。”徐女士說。

現狀

高空拋物時有發生 住戶擔憂不已

18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徐女士的車頂上有一個裝著物品的塑料袋,塑料袋周邊散落著雞蛋殼、蝦頭等餐廚垃圾,車頂和前風擋玻璃上還有一些殘汁,散發著刺鼻的腥臭味,車頂被砸出一個約0.5平方米的坑。

附近居民董先生介紹,高空拋物砸到樓下的車,並不只發生了這一起。“8月3日,一輛棕色汽車停在樓下時,也被從天而降的西瓜皮砸碎了前風擋玻璃,車主也沒找到當事人。”董先生說,該小區高空拋物時有發生,“十幾天前,樓上忽然掉下一輛玩具汽車,當時樓下正好有一位老人帶著孩子路過,可嚇人了。現在高層的住戶不僅晚上偷偷扔垃圾,白天也有人扔,扔東西就是一鬆手的事,也看不清是從哪一層樓扔下來的。”

物業公司

多次提醒居民 高空拋物屢禁不止

隨後,記者來到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瞭解情況,該公司工程部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對於小區內高空拋物的情況,他們曾嘗試過設立警示標誌、在公告欄宣傳等方法進行制止,但情況並沒有改善,他們也沒有好辦法。

“對於沒有登記的車輛,我們都會提醒車主把車停在車位上,徐女士的車沒按要求停在車位上,而是停在靠近樓底的道路上,我們發現後曾提醒車主,車停在樓下影響他人出行,本就屬違規停車。”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設置的停車位都在居民樓四周,一般高空拋物不會砸到停車位上的車。

“徐女士所在的4號樓有32層,管理難度較大,逐層逐戶查詢難度很大!”工作人員表示,出現高空拋物後,除非有直接證據,不然很難找到當事人。“如果徐女士需要我們協助,我們也願意在能力範圍內為其提供便利。”工作人員說。

律師

車主受損 可選擇起訴整棟樓住戶

如果遭遇高空拋物,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該找誰維權?江蘇雲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家港表示,高空拋物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損害,徐女士可以選擇起訴高空拋物的整棟樓的住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樓內的住戶如果能證明當時家中沒人,可避免承擔責任,但若當時家中有人,則需均攤部分責任。

陳家港說,物業公司是小區的管理和服務者,在日常對小區的管理和服務過程中,應履行並加強對小區業主的安全提示、警示等注意義務,因物業公司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已盡到提醒、管理的責任,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來源: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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