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九亭鎮城管嚴格執法——懲罰擅自從事幹溼垃圾經營性收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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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張朝登上海報道混裝混運幹、溼垃圾,面對松江區九亭城管隊員臨檢起初還不配合,最終在事實面前承認了違法處置生活垃圾行為,7月31日,涉事公司繳納了3萬元罰款。據瞭解,該案也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全市第一例因擅自從事溼垃圾、幹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而遭到處罰的案件。

為配合7月1日新規實施,今年5月起,松江區城管執法局啟動垃圾分類執法宣傳檢查雙月行動,九亭城管中隊加大了對轄區大型車輛運輸環節的檢查力度。7月17日晚22時30分,城管隊員在龍高路久富路路口設卡臨檢,一輛滬D牌照的渣土車在經過點位時繞道,企圖逃避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車車廂未密閉,隨即用擴音器警告,要求駕駛員立即停車接受檢查。

車輛停下後,隊員上前檢查,發現車斗裡裝載了大量生活垃圾,且幹、溼垃圾未分類裝運。該駕駛員無法提供生活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行駛證上的車輛所屬公司僅有運輸裝修垃圾資質,未列入區環衛行業許可公司名單。執法人員現場取證並製作了《現場檢查筆錄》,要求該駕駛員攜帶委託書等相關材料到中隊接受處理。執法人員獲悉,該車輛以每車1000多元的費用收運並處置生活垃圾,屬於擅自從事幹、溼垃圾經營性收運行為,違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7月30日,案件調查終結,九亭城管中隊對該公司作出了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涉事公司於第二天至銀行繳納了罰款,並將車內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城管部門解釋,新法條的自由裁量規定,對擅自從事溼垃圾、幹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的行為,首次發現的處罰3萬元至5萬元,第二次及此後發現的,處5萬元至10萬元罰款。鑑於該公司為首次被查處,且在後期調查中較配合,故作出了處罰3萬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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