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夭折,父親殺兒科醫生洩憤 死刑!山東萊蕪殺醫案二審維持原判

萊蕪 山東 兒科 法律 摩托車 寧波江北檢察 2019-07-12

來源:檢察日報

7月3日,山東省高級法院對陳建利故意殺人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陳建利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山東省原萊蕪市法院原審被告人陳建利故意殺人一案,於2018年7月27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建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陳建利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9年5月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庭審中,圍繞上訴人陳建利的上訴理由,聽取了上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和檢察員意見,充分保障了各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經審理查明,上訴人陳建利之女於2016年1月19日在萊蕪市某醫院出生,20日出現發燒症狀,21日轉入該院兒科治療,被害人李寶華作為該醫院兒科醫生參與了對該患兒的治療。同日16時,陳建利在病危病重通知書上簽字,後患兒病情進一步惡化。醫院搶救後患兒病情未見好轉,經李寶華與陳建利溝通後,18時30分許陳建利在放棄治療等相關材料上簽字。後陳建利家人聞訊趕到醫院,因找領導尋求答覆未果而情緒失控,對醫院設施進行了打砸。20時30分許山東省銀山公安局直屬分局新興派出所接警後趕赴現場,事態得到控制。當晚,醫院、陳建利方及派出所相關人員召開會議,但未達成一致處理意見,遂決定封存病歷、冰凍屍體,次日再議。此後陳建利方與院方就死亡女嬰賠償問題多次接觸,但終因意見分歧太大未得到解決。

2016年10月3日8時許,陳建利駕駛摩托車趕往醫院,途中購買一把單刃砍刀並開刃,放入隨身攜帶的一綠色帆布包內。9時45分許,陳建利進入醫院兒科病房,在醫生休息室找到李寶華,質問李寶華女兒死因及賠償問題,因不滿李寶華答覆,趁李寶華不備,抽出砍刀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並持刀追砍至醫生辦公室,李寶華倒地後仍連續砍擊其頭部共計13刀,致其顱骨粉碎,當場死亡。作案後陳建利持刀阻止在場的醫護人員施救,直至被公安幹警控制。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上訴人陳建利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陳建利在公共醫療場所公然行凶,持砍刀砍擊被害人頭部13刀,致被害人當場死亡,並阻止他人救治,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依法嚴懲。雖有坦白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審判決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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