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西山3名黨員幹部涉吸毒販毒被查處'

昆明 央廣網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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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昆明9月4日消息(記者李健飛 通訊員王銀行 張錫成)為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糾四風、治陋習”,昆明市西山區近期通報了3起黨員幹部涉毒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幹部切莫闖“紅燈”越“雷池”,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和歪風邪氣。

2017年10月13日18時許,昆明市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原副中隊長陳國銀在昆明市西山區楊家地村“福源賓館”,以唆吸的方式吸食冰毒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查獲,其被給予行政拘留3日處罰。

2017年11月11日18時許,陳國銀在昆明市西山區廣福小區B3棟217號家中再次唆吸冰毒;11月13日21時許,其在昆明市西山區楊家地派出所附近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楊家地派出所民警查獲,後被給予行政拘留13日和責令社區戒毒3年的處罰。

2019年4月和8月,陳國銀分別受到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

2017年11月6日23時許,昆明市西山區人民醫院保安內勤馬志鑫在其位於昆明市五華區萬裕花園7幢2單元601號的家中吸食冰毒;11月10日10時許,其在西山區人民醫院門口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民警查獲。

2017年11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對馬志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2019年7月,馬志鑫受到開除黨籍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018年6月22日0時30分許,昆明市西山區海口街道辦事處海豐社區黨員羅黎旺在昆明市盤龍區茨壩新村門口,以680元的價格向他人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15顆(淨重1.420克),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民警當場抓獲。

2018年11月7日,羅黎旺因販賣毒品罪,被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2019年6月,羅黎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要求西山區廣大黨員幹部要從這3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訓,進一步加強自身修養,提升自律意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誘惑和歪風邪氣,以紀律規矩為標尺,卡好“工作圈、生活圈、交際圈”。

通報強調,西山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堅決杜絕涉毒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幫助黨員幹部算好政治賬、經濟賬、自由賬、名譽賬;西山區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典型違紀問題嚴查快辦、通報曝光,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信號,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履職不到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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