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參與迷信活動的精神文明辦主任獲刑:配合組織拍攝警示片 悔罪表現好

據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消息,近日,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原主任周金平因受賄罪獲刑三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周金平利用擔任江西省星子縣(現為廬山市)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黨工委第一書記、星子縣工業園黨工委第一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承接、工程增量認定、施工協調、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2.5萬元,案發後被告人周金平將所得贓款全部退清。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金平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02.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周金平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周金平家屬的退贓行為可視為被告人周金平的退贓行為,具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周金平配合組織拍攝警示教育片《多面人生》,悔罪表現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周金平犯罪的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1月,周金平被雙開。

通報稱,周金平多次與他人串供,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參與迷信活動,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多次公車私用。

此外,他在全市開展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專項治理期間不如實報告有關事項,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安排工作謀取利益。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利,違規在單位報銷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出具虛假報告,嚴重損害政府利益等。

“周金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不信馬列信鬼神,喪失理想信念,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來源:北京青年報-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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