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每個月給岳母三千給我媽一千,母親來找我說理,我攆她回老家
我和老婆是在工作上認識的,那個時候我是廚師,她是前臺收銀,因為飯店的一次大聚餐,她誇獎我做飯做的好吃,同事們調侃我們在一起,後來經過一段的接觸還真的在一起...
我月薪兩千塊,在這個四線城市,兩萬一個月能過,兩千一個月也能過,但是我家不同,我兩千塊錢一個月不光要養自己的小家,還要養丈母孃一家,包括那個已經成年卻不幹活的小舅子,其實我跟老婆說過,這贍養老人是對的,但是總不能要我連小舅子也養吧?老婆說不就多雙筷子的事,叫我別那麼小氣,我還能說什麼?
我兩千塊的工資顯然不夠這麼多人花,還有孩子要養,我另外找了份兼職做銷售,加上提成每個月近一萬塊的收入,就是晚上累點,因為是KTV,以賣酒為主,我主要的工作就是推銷酒水,拉客人來開包廂唱歌喝酒,所以每次都要到後半夜才能回家,這麼冷的天,我騎著電瓶車凍得透心涼。
儘管生活很辛苦,可是我還是要堅持下去,因為老婆孩子還有一大家子人在等著我,那天陪客戶喝完酒我實在不想騎車回家,就打車回去,到家的時候比往常早了半個小時,當我推開家門的時候聽見小舅子和丈母孃說話,那一刻我的心都涼透了。小舅子說:“你跟姐夫說說給我買輛車,我朋友他們都買車了,就我沒有,你也跟他念叨下,這樣出去我也有面子啊!”
丈母孃說的什麼我不想再聽,這些人每天在家裡吃閒飯,不想著掙錢就知道享受,我付出這麼多還不知足,還有臉跟我要錢買車,我要是有錢還用得著這麼辛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