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金融辦、泰安市公安局致全體市民的一封公開信

金融 投資 期貨 經濟 泰安警方 泰安警方 20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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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努力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營造打擊非法集資的高壓態勢,維護我市經濟金融安全穩定大局。當前我市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勢頭有所遏制,但是總體形勢依然複雜嚴峻,投資理財類、農民專業合作社類、P2P網絡借貸仍是非法集資高發領域,參與非法集資的受害者往往是普通老百姓,許多人投資受到損失,有的甚至血本無歸、傾家蕩產,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當前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花樣頻出,但“萬變不離其宗”,總體來講非法集資呈現以下特點,請市民朋友們時刻保持警惕:

非法集資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升級,形式變換多樣。從過去的農林養種植、資源開發、房地產銷售、原始股發行、加盟經營等形式逐漸升級包裝為“投資理財”、“財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財、金融互助平臺/社區”、“股權眾籌”、“貴金屬、原油、大宗商品現貨”、“期貨”、“信託”、“私募基金”、“虛擬貨幣”等更專業的“資本運作”的理財產品,並且承諾有擔保、低風險、高回報。

非法集資網絡化趨勢明顯,突破地域界限。藉助互聯網開展宣傳、銷售、資金支付、歸集並轉移資金,引誘人員參與,形成了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比如宣稱“零元購物”、“購物返本”、“消費=儲蓄”並發展會員的“消費返利平臺”。

非法集資的犯罪形式更加隱蔽,欺騙誘導性強。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以具體項目、債權標的、擔保物為依託,業務流程、合同文本專業規範,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過各類媒體(甚至中央電視臺)進行包裝宣傳,在高檔場所(如人民大會堂)舉行推介會、知識講座,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展示與領導合影及各種獎項,欺騙性更強。

此外,非法集資有下鄉進村的趨勢。一些地方的農民合作社突破“社員制”、“封閉性”原則,超範圍對外吸收資金;或公開設立銀行式的營業網點、大廳或營業櫃檯,欺騙誤導農村群眾;有的投資理財公司、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改頭換面,在農村廣佈“熟人業務員”,虛構高收益理財產品吸收資金;銀行代辦員制度早已取消,但一些老資格的“代辦員”仍然借用銀行的名義吸收存款,其實錢根本沒有存進銀行,而是被其挪作他用。

在此,鄭重提醒廣大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行為,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抵制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發現非法集資,請及時舉報。

廣大社會公眾在投資理財時,要保持清醒頭腦,應當到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購買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目前,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機構類型是,經中國銀監會許可設立的各類銀行機構;可以面向社會公眾銷售理財產品的機構類型為,經中國銀監會或證監會許可的銀行、證券公司(含證券公司授權的分公司或營業部)、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取得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資格的保險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信託、私募基金、私募市場發行的金融產品等主要面向具備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投資單個產品一般有最低金額限制,同時需達到一定資產和收入要求)銷售、募集,且相關機構不得進行公開營銷宣傳,不得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投資者不得彙集他人資金投資。社會公眾在選擇理財機構時,除了查看機構營業執照外,還要注意查看業務許可證,並可登陸中國銀監會(http://www.cbrc.gov.cn)、中國證監會(http://www.csrc.gov.cn)、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等政府網站查詢核實。同時,還須提醒廣大社會公眾,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高收益對應高風險,一定要在完全瞭解理財產品有關風險的前提下,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匹配的理財產品。

市民在防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方面有疑問和困惑,可撥打市律師協會熱線6612368諮詢,或者向市公安局經偵支隊6114444舉報。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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