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寶:滬上監管新規,資金須屬地存管引發爭議

金融 經濟 浙商銀行 信息安全 瀏陽之窗 2017-06-13

隨著網貸整改大限將至,地方金融辦紛紛出臺管理辦法, 6月1日,上海金融辦下發《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出存管銀行屬地化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幾天來一直被業內熱烈討論著。

和廣東等地下發的管理辦法相比,上海發佈的《徵求意見稿》中最引人關注的條款是“選擇在本市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對此,國金寶合規負責人員表示,此次銀行資金存管要求設有經營實體,也就意味著目前在上海沒有經營實體的銀行將不符合合規條件,如此對於現在不少已經做了銀行存管,但不滿足存管行本地分支機構要求的平臺是一大挑戰。

此條規定引發爭議的點是,是不是一定要屬地化存管,才能做到有效監管?尤其在當今的互聯網時代,平臺的數據大多屬於雲上存儲,銀行也都擁有強大IT系統,信息共享和信息統計報送不存在技術上的障礙。至於出現風險後的處置,異地機構存在的問題,在本地有網點的銀行,就一定不會出現嗎?

實際上,存管銀行本地化的推行,目前也面臨著幾大難題:

1、已實現存管平臺將面臨整改時間難題

就上文提到的,如果推行存管銀行必須是本地的規定,那麼已上線存管的平臺,有至少70%是不在本地設立經營實體的(存管數量最多的銀行如華興銀行、江西銀行、廈門銀行、徽商銀行、浙商銀行、浙商銀行,在外省大都沒有分行)。而按照《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平臺應該在2017年的8月24日前,完成各項合規整改工作。銀行存管、信息安全的等級測評、投資人風險測評等均屬於規定範疇內。如果更換,經歷前期洽談,盡調,到最後的系統對接完成,保守估計共需要4-5個月的時間,這樣無形中造成多數平臺之前的整改努力成為無用功,對平臺響應合規的積極性和後期的完成造成了很大程度的麻煩。

2、可能導致存管過度集中的風險

國有大銀行大都沒有介入存管業務這項,或者即使有但門檻也極高,所以接下來提供存管服務的仍是各地的城商行。也就意味著,這一地區的平臺,將全部集中到1-2家的銀行來做存管。

如此一來,可能會產生新的不可預估的風險性,銀行開發的存管系統是否能夠支持這麼龐大的業務量也不說,如果一旦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眾多平臺業務的開展,也會造成大面積投資者的恐慌效應。這些銀行,是否會利用這種近乎壟斷的地位,變相提高存管費用,缺乏競爭,不思進取而

導致用戶的體驗不佳等,都是有可能發展的問題所在。

3、可能會間接影響其他地區的新規出臺方向

上海作為國內經濟中心地區,也擁有著大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其業務的開展和新規的指導方向也將影響其他地區的監管辦法出臺,銀行存管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相信其他地區的平臺也已經處在已完成存管或正在存管進行中,此項上海新規的出臺勢必將衝擊那些平臺後期對銀行存管的決策和進展,平臺負責人也將面臨未雨綢繆的巨大抉擇。

國金寶合規負責人表示,此次徵求意見稿的出臺,是監管機構對於投資者以及平臺意見的尊重,也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出“規定合人心”的意義,存管銀行屬地化初衷是好的,但其中對於特殊情況的考慮可能略有欠缺,後期存管銀行屬地化的規定監管方還要多傾聽平臺與投資人的心聲,爭取達成比較完善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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