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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七次會議,研究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等問題,部署有關工作。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會議強調了要大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健全資本市場法治體系,加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強化法律責任追究,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嚴厲查處近來出現的各種欺詐違法案件,為滿足人民群眾財富保值增值等多元訴求營造良好的市場生態。這也是金穩委首次對投資者保護作出相關表態。

不可否認,近年來在金融市場上,隨著中國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法治的進一步完善,暴露出來的金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乃至犯罪行為都越來越多。其中既有非法集資、電信詐騙、套路貸、P2P騙局、私募欺詐、金融產品營銷違規等,也有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信披違規等損害投資者權益的行為。

金融違規行為多發,損害投資者權益

在金融市場方面,今年315晚會就曝光出了一大批“714高炮”超高利貸軟件,據此前全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介紹,自2015年11月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全國共破獲電信詐騙案件31.5萬起,繳獲贓款贓物摺合人民幣47.4億元。近期,公安部也表示在加強對“套路貸”、“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行為的打擊力度。

此外,P2P、私募募集違規、欺詐乃至跑路的事件也層出不窮。2016年以來,P2P網貸行業一直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

8月28日,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P2P網貸行業風險提示函》,表示目前網絡借貸平臺只進行了商事登記,所有網絡借貸平臺均未獲得金融監管部門的審批或備案;而在私募領域,因募集資金被違規挪用導致的無法兌付情況,也多次出現。

在證券市場方面,除類長生生物疫苗造假等導致退市的重大惡性事件外,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信披違規事件也時有發生,此類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重大的負面影響,但在處罰方面卻被市場稱為“罰酒三杯”,面臨處罰輕微(頂格罰款僅60萬)、直接責任人模糊、訴訟時間長、投資者索賠困難、法律不完善等問題。

以康得新為例,證監會披露,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

但即使如此,依據目前的《證券法》規定,雖對康德新實行了頂格處罰,但罰款額也僅60萬元,此外還有對康得新實際控制人鍾玉處90萬罰款,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證監會也表示將對其違法行為立體追責。但總體來看,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內幕交易、信披違規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與其造成損失嚴重不符,市場多認為其違法成本過低,無法使其產生對法律的敬畏。

如何保護投資者:打擊違法行為、提高違法成本、加快法律修訂

面對上述問題,在8月31日金融委召開的第七次會議,特別提到健全資本市場法治體系,加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強化法律責任追究,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嚴厲查處近來出現的各種欺詐違法案件。

具體來看,近期監管部門也對此進行了諸多努力。

如此前公佈的資本市場的改革總體方案中,也提到了爭取今年內通過證券法修訂,探討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推動修訂刑法,大幅提高欺詐發行、上市公司虛假披露信息等行為的違法成本,堅決打擊說假話、做假賬的違法違規行為。

“過去我們對於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是不夠的,60萬元的頂格處罰對於違規行為來講難有威懾力,也需要我們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以打擊證券市場違規行為,更好的鼓勵長期投資者,為經濟發展起到助推器的作用。”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

“這其中提到了大幅提高違法,這表明監管意識到目前關於金融、資本市場違規行為的違法成本較低,也意味著《證券法》修訂將加速推進,此後公司涉百億違規卻僅處罰幾十萬的故事,或將告一段落。”深圳地區某證券機構策略研究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金融營銷方面,8月26日央行等部門聯合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規範了金融產品的銷售機構及其金融營銷行為,一是明確金融營銷宣傳資質;二是明確監管部門職責;三是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並表示不得利用互聯網進行不當金融營銷宣傳;四是明確金融管理部門對違法違規金融營銷宣傳活動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在私募、網貸等方面,近期相關部門也加大了對其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根據各地證監局官網不完全統計,僅8月就有41傢俬募機構收到證監局罰單。此外,今年的“金融知識普及月”主要內容之一就是開展私募基金專項教育活動,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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