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區開庭審理 姜某某等人涉平行進口車行業惡勢力案件'

進口車 天津 經濟 塘沽法苑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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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區開庭審理 姜某某等人涉平行進口車行業惡勢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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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區開庭審理 姜某某等人涉平行進口車行業惡勢力案件

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區開庭審理 姜某某等人涉平行進口車行業惡勢力案件

昨天上午,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塘沽審判區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姜某某等25人涉平行進口車行業惡勢力案件。公訴機關分別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對該案被告人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姜某某、車某某等近30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獲取經濟利益,經預謀後於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間,在天津市濱海新區新北路某平行進口汽車銷售店內非法從事銷售平行進口車活動,經營期間以欺騙、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起訴書顯示,該犯罪集團在未取得平行進口車銷售權的情況下,通過網絡發佈低價信息吸引客戶,並聲稱發的低價為全部購車費用,欺騙購車者簽訂陷阱合同,後又以各種藉口索要關稅等其他費用(約為原車款20%),當購車者表示不購買車輛後,該團伙便扣除部分已交費用。以此手段實施詐騙10人,騙取錢財19.49萬元。該犯罪集團還實施了敲詐勒索犯罪,即在以低價吸引、簽訂陷阱合同後,當購車人表示不買車輛後,被告人姜某某、車某某等人通過威脅、恐嚇等手段使購車人被迫同意扣除部分已繳納費用。以此手段實施敲詐勒索20人,敲詐勒索錢財32.14萬元。該犯罪集團還存在強迫交易犯罪行為,即在以低價吸引、簽訂陷阱合同後,當購車人表示不購買車輛後,被告人姜某某、車某某等人通過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迫購車人通過加價的方式購買車輛。以此手段實施強迫交易的被害人達67人,強迫交易金額達3733.2777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上述被告人分別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訴。各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為被告人進行了辯護,部分受害人及各被告人的近親屬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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