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縣男子因欠錢還錢未談攏大打出手

景縣 衡水 冀州區普法 2019-06-20

來源: 衡水景縣公安

(原標題:明明可以好好談,為啥要大打出手呢?)

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不給對方一點教訓怎顯我“英雄本色”?結果卻讓自己“損失慘重”!也讓警察蜀黍們很傷腦筋~

常言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常言也道:有話好好說。然而,家住縣城的某商人王某欠裴某錢,兩人談著談著,一言不合,王某居然動起手來。日前,王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治安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

景縣男子因欠錢還錢未談攏大打出手

案情回顧

王某是某小區的建築商,裴某在王某手裡承攬了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後,因資金緊張,王某拖欠裴某幾萬元工程款。6月14日11時35分許,裴某給王某打電話催要欠款,王某提出用酒兌賬,裴某不同意,出言不遜,後兩人在電話中發生爭吵。爭吵中,兩人約定在小區門口面談,見面後兩人再次發生爭吵,王某用拳頭打了裴某胸部一拳,然後在車內拿出一根尼龍棍打了裴某後背一下。

案發後,王某被傳喚至景州派出所接受調查,承認了其毆打裴某的違法事實,裴某住院治療。

6月17日,景州所民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王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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