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起訴婦科醫院侵犯肖像權引爭議,醫院:照片已無法辨認是誰!

景甜 婦產科學 文章 經濟 頭條女神 歌手 愛伯樂好圖挖掘者 2019-04-27

娛樂圈有很多不溫不火的明星,不管她們怎麼努力,但始終火不起來,難道這些都是命中註定嗎?說到景甜,那可是站在娛樂圈邊緣裡的C位華語影視女演員,歌手。但是這位一名女明星,卻被一家婦科醫院盯上了,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景甜起訴婦科醫院侵犯肖像權引爭議,醫院:照片已無法辨認是誰!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公佈了一則關於演員景甜與岳陽市廣播電視臺等肖像權侵權訴訟的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景甜起訴該婦科醫院侵犯自己的肖像權,在某網站發佈的二十篇軟文裡均使用了景甜本人的照片配圖。經核查,該婦科醫院所選的文章配圖有一部分的確系景甜本人,法院一審判決侵權成立,被告需要賠償原告景甜1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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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次侵權訴訟,該婦科醫院提交了原文章的來源,這些文章均來自某家醫院的宣傳網站,因此不存在故意侵權,所以該婦科醫院認為自己與本案無關。

該婦科醫院還表示,文章配圖均是網上採集過來的,而且所採用的照片都是經過加工美化處理過的,與原照相差甚遠,根本認不出是誰,所以不存在所謂的侵權。因此,婦科醫院拒絕此次賠償,還認為原告方是惡意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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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證據確鑿,法院判處該醫院立即停止侵犯演員景甜肖像權與姓名權的行為並公開致歉,並且要賠償原告景甜相關經濟損失、精神撫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計15.2萬元,最終景甜一審勝訴。

這起案件讓我們看到了一些不法商家的慣用伎倆,那就是用P過了的明星本人的照片做廣告宣傳,如果被明星本人起訴,他們往往都會找到很多的理由來為自己辯解。但是這場官司下來,誰才是人生贏家呢?有人說商家賺了,也有人說景甜躺著就把錢賺了。但是不妨這樣想一想,如果商家直接找景甜代言,這要花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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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相信大家也明白了其中的套路。不法商家之所以要鋌而走險,一方面可以降低明星廣告代言費,另一方面可以藉此事達到一定的宣傳效果。不得不說,商家才是最後的贏家。這起惡意侵權案件,再次讓我們感慨:犯罪成本太低了!按理說,賠償費應該高於代言費,否則大家都去侵權好了,反正更便宜。

對此大家怎麼看呢?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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