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市交警部門在中心城區,啟動不禮讓斑馬線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將重點整治以下行為,機動車在通過人行橫道(斑馬線)不減速讓行和遇行人不停車讓行的交通違法行為; 行人過街不按規定走斑馬線,隨意橫穿馬路的行為; 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不按規定變更車道、佔道的交通違法行為。
期間,交管部門將對主要路口、重要路段的斑馬線、行人過街信號燈等行人過街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各類問題集中整改,確保人行橫道線、停車線和減速讓行標誌標線齊全、規範、清晰、醒目,為機動車駕駛人提供守法保障,為過路行人提供安全保障。
此外,在現有行人闖紅燈抓拍系統的基礎上,加快“人行橫道智能檢測系統”建設。對於不 禮讓斑馬線,以及行人不走斑馬線等典型違法事例,將予以曝光。
這6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不 禮讓斑馬線行為
為嚴格規範執法,交警部門對違反斑馬線規定的情形進行具體規範。
注意啦!
以下6種情況將被認定為
不禮讓斑馬線行為:
遇行人行經斑馬線,鳴笛催促搶行的;
遇行人隊伍行經斑馬線,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的;
同方向有二個以上車道,已經有機動車停車避讓行人,其他機動車仍強行通過的;
燈控路口機動車不避讓遵守通行規定的行人的;
機動車通過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未避讓直行的行人的;
同車道前車輛遇行人停車讓行時後車鳴喇叭、謾罵、毆打他人的; 行人不遵守信號闖紅燈的。
違反以上行為
將受到如下處罰:
對於違反前四種情形的,交警部門將對機動車駕駛人按照“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定性處罰,違法代碼為1357, 處1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
對於“機動車通過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未避讓直行的行人的”,按“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的”定性處罰,違法代碼為1313, 處1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
同車道前車輛遇行人停車讓行時,後車鳴喇叭、謾罵、毆打他人的,交警部門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罰款或拘留,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或者第114條、第115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行人不遵守信號闖紅燈的,將予以警告教育或罰款20元。
來源/荊門 日報(記者鄧琳 通訊員吳小冬)
主編/張雲峰 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