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幫你籤合同談待遇爭福利!“工資集體協商月”已經開始啦!

經濟 法律 民主 時政 汾水濤聲 2017-03-28

對!你沒看錯!

你的待遇工會幫你談!

你的合同工會幫你籤!

你的福利工會幫你爭!

……

這些都是真的

工會幫你籤合同談待遇爭福利!“工資集體協商月”已經開始啦!

而且

省總2017年“工資集體協商月”活動已經開始啦!

1.工資集體協商啥意思?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以集體協商的方式,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的書面協議。

這項活動是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建立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實現企業和職工的互利共贏的有效機制。

2.為什麼開展這項活動?

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勞動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調整勞動關係的重要手段。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護勞動所得”。因此,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工會幫你籤合同談待遇爭福利!“工資集體協商月”已經開始啦!

3.工資集體協商的主體如何構成?

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和本單位職工。職工方由工會代表職工,未建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民主推舉代表;企業方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指派的代表。

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的主體是區域、行業企業代表或企業代表組織和區域、行業職工。職工方代表由區域、行業工會組織選派,首席代表由工會主席擔任。企業方代表由區域內的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或其他企業組織、行業協會選派,也可以由區域、行業內的企業主經民主推選或授權委託等方式產生,首席代表由企業方代表民主推選產生。

4.“工資集體協商月”活動省總有什麼安排?

從本月開始,省總將在全省範圍內集中組織開展第十六次“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月”活動。各市、縣和產業工會以困難企業為重點,深入基層進行協商指導,同時調查所到困難企業的工資發放情況,積極預防因協商溝通不暢引發的集體性勞動爭議案件。

4月到5月統計彙總情況後,根據省總“一年一抽查、兩年一互檢、逢單單項考核、逢雙全面表彰”的工作制度,各市、縣和產業自行安排本地區、本行業的自檢和抽檢,發掘協商典型和特色經驗。

隨後,落實省總“總結提高年”活動,總結推廣各地工資集體協商典型經驗等等。

工會幫你籤合同談待遇爭福利!“工資集體協商月”已經開始啦!

此外,細心的職工應該可以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發現,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原基層組織建設部部長郭穩才再次提交了《關於制定<集體協商法>的提案》。這已經是他第2年向大會提交這一提案。

“當前,受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影響,集體協商工作難度加大,同時社會各方還存在認識不到位的情況。集體協商是工會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在當前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更具有現實意義。”談及提交這一提案的初衷,郭穩才委員如此闡述。

來源:山西工人報

編輯:曉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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