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公款購買菸酒問題 鎮幹部受黨內警告處分

新京報訊(記者 李傲)據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嘉興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嘉興市秀洲區王江涇鎮後勤辦負責人吳國華違規公款購買菸酒問題

2018年7月16日,為籌備王江涇鎮第二屆荷花節,吳國華採購紅酒5箱、香菸5條,部分用於招商。2018年12月11日,為籌備王江涇鎮首屆漁文化節,吳國華又採購白酒14瓶。立案前,未使用的香菸4條、紅酒19瓶、白酒14瓶已退還商家。2019年1月7日,中共嘉興市秀洲區王江涇鎮紀律檢查委員會給予吳國華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已使用的香菸款610元。

海寧市許村鎮雙聯村黨總支書記萬雪良、黨總支委員言群峰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2017年7月,萬雪良經商議決定對參加該村美麗鄉村整治工作的12名村工作人員發放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600元,共計發放7200元。2017年9月,萬雪良個人決定對負責該村2016年度文明村創建的4名村班子成員及一名村務工作者發放文明村創建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3000元,共計15000元。上述資金由該村黨總支委員兼村財務人員言群峰從村集體資金賬戶中列支。2019年1月11日,中共海寧市許村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分別給予萬雪良、言群峰二人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款項全部清退。

新京報記者 李傲 編輯 唐崢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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