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兩教師拒答“提問”被罰薪 文明城市評選又引爭議

教育 財新網 財新網 2017-09-21

【財新網】(記者 陳少遠)因在檢查活動中拒絕回答關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下稱創文)”的知識,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兩位公辦中學教師被當地教育局處以扣除3個月績效工資和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的處分。

一份標號為蘇教通[2017]215號的文件《關於蘇仙中學賀紅梅、何蘭芬拒答市創建辦人員提問的通報》近日在網絡流傳。內容顯示,2017年9月4日,郴州市創建辦(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對該區的蘇仙中學進行創建文明城市初檢時,面對創建辦人員提問,教師賀紅梅不配合,拒絕回答創文知識,而另一位教師何蘭芬“冒充學生家長”“意圖矇混過關”。

上述通報指出,兩位老師的做法“嚴重影響全區教育系統教職工的形象”,“有悖於師德及學校工作要求”,並在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檢的關鍵時期“給區教育局及至甦仙區的創文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郴州將在2017年迎來第五屆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的綜合測評。該項評選活動由中央文明辦牽頭舉辦,每三年一屆,被認為是一項含金量很高的城市評選表彰活動。郴州於2015年申報參評,在2016年5月“創建辦”成立大會上,該市明確強調了“2017年進入全國前20名”的目標。

此前,屢有中國城市因“創文”用力過猛的新聞被曝光。例如在2014年,武漢為評選第四屆“全城文明城市”,在全城懸掛標語,並要求全市市民背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此舉是因為在這項全國評選活動的數據指標中,有一項為“創建文明城市的知曉率要大於90%”。

郴州在校師生需背誦創文知識

財新記者在《郴州市2017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計劃》中查詢到,該市對創建文明城市的知曉率,提出了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在校師生“達到100%”的目標。

“要讓郴州市全體民都要知道創文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郴州市甦仙區教育局負責紀檢工作的一位人士證實了上述處罰文件,其迴應財新記者稱,該項處罰由該區教育局作出,原因是檢查組到該校做現場檢查時,兩位老師的態度不配合,“說搞不清,沒有義務回答,和檢查組好像有對抗的味道”“還有一位老師冒充家長,說是要上班,沒有時間學創文知識”。

上述人士表示,處罰兩位老師是依據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等單位於2013年印發的《關於對違反群眾工作紀律和幹部作風要求進行問責的暫行辦法》。其中第七條規定,對於“作風不正,損害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形象”的行為應當進行問責,包括“言行不當,行為失範,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及“其他有損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形象行為”。

其進一步解釋,教師拒絕回答創文知識,作風不好,態度惡劣,也造成不好的影響,“老師都不回答,要求學生怎麼回答”。其還舉例,如果甦仙區3000餘名公辦老師都效法學習,“任務來了,都抗拒,那省裡要檢查,我們郴州市怎麼能完得成”。

“領導的意思是不追究很嚴重的責任,至少問個責,扣3個月績效工資。”上述人士指出,該文件還通報給郴州市其他政府部門,意在告知其他公職人員,“上面來的中心工作,大家要齊心合力一起完成”。

一位郴州市民告訴財新記者,目前常有抽檢人員在路上檢查路人背誦創文知識,“答不上來就查單位”。

上述通報顯示,處分意見是“為加強師德建設,嚴明工作紀律,服務全市中心工作”,並希望全區教育系統師生汲取教訓,“在迎接創文國檢中堅決杜絕拒答行為”“確保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一次成功”。

教師不回答創文知識,是否有違師德?上述人士迴應,處罰不是依據關於師德的相關規定,而是因為公辦學校教師是公職人員,受上述紀律文件規定約束,“上面要每個老師每個學生都熟記有關知識,學生要以老師為榜樣”。

據蘇仙中學一位教師透露,該校此前多次對教師學習創文知識做過培訓,並動員教師背誦,這次抽檢中該校有其他老師答題表現好,學校還進行了表揚。

教師因被地方紀檢部門處罰而引起爭議,此前已有先例。2016年10月,有媒體曝光,山西省長治市屯留縣一中南校區高二年級24名教職工因在當年9月9日週五下午“學校放假”後聚餐飲酒,被縣紀委通報批評,並被指“給全縣教育系統和廣大教師抹了黑”。後經輿論發酵,這一存在爭議的處理決定被撤銷。

上述甦仙區教育局紀檢人士透露,目前對於兩名教師的處分通報還在申訴期,若兩位教師對處理有意見還可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