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號牌被查堅稱只算“遮擋號牌”,交警耐心釋法他認罰

交通 法律 長江日報 2019-05-20
變造號牌被查堅稱只算“遮擋號牌”,交警耐心釋法他認罰

長江日報融媒體5月17日訊(記者夏奕 通訊員董冠男)變造機動車號牌被查獲,他卻堅稱自己只是“遮擋號牌”,民警耐心釋法後他心服口服認罰。

4月28日下午16時27分,熊某駕駛號牌為鄂A51**0的小型越野車行駛至三環線姑嫂樹立交時被江漢區交通大隊民警攔下。他所駕駛車輛的真實號牌應為鄂A5T**0,字母“T”被貼上了藍色紙片變造為數字“1”。該車自2019年3月來曾多次上路行駛,早已被緝查布控系統納入“黑名單”。

變造號牌被查堅稱只算“遮擋號牌”,交警耐心釋法他認罰

據熊某交代,為躲避“電子警察”處罰,他用打印機制作出藍色紙片後粘貼在車牌上,將字母“T”部分予以遮擋,使其變造成為數字“1”,為了防止藍色紙片脫落,還曾用橡皮筋對紙片予以加固。民警發現,藍色紙片粘貼在字母“T”上,乍眼一看非常像數字“1”,如不近距離觀察,根本就無法辨清。

隨後,民警告知熊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其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行為,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一次性記滿12分,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面對處罰結果,熊某卻情緒激動,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僅需罰款200元,一次性記滿12分,並多次撥打有關部門電話投訴民警。

變造號牌被查堅稱只算“遮擋號牌”,交警耐心釋法他認罰

民警經過詳細調查鎖定證據,發現熊某使用藍色紙片將字母“T”變造為數字“1”後,使得機動車號牌與原車輛登記信息不符,並多次上路行駛被路面監控卡口攝錄抓拍,一旦形成電子警察記錄,將損害原車車主利益,如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將給偵查破案造成干擾,屬於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變造號牌被查堅稱只算“遮擋號牌”,交警耐心釋法他認罰

據江漢交警介紹,故意遮擋號牌的行為一般有四種情況:一是使用紙片、光盤、布條等物品遮住機動車號牌的;二是加裝防撞裝置、備胎、號牌框等遮擋機動車號牌的;三是使用油漆、泥漿等物質覆蓋機動車號牌的;四是人為使機動車號牌變形、折斷、油漆脫落的,影響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辨認的。

民警將故意變造號牌與故意遮擋號牌行為的異同告知熊某,耐心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和行為後果,熊某心服口服。 5月16日,他主動來到江漢區交通大隊接受處理,並對投訴民警的行為予以道歉。

【編輯:彭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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