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車主注意!
廣東交警11月再抓行車記錄儀違法行為
展開專項檢查,
不裝行駛記錄儀者,將被罰款500元!
甚至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
為強化全省重點車輛(重點車輛包括“兩客一危”車輛、重型貨車等)動態監督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重點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從11月起在全省組織開展重點車輛行駛記錄儀專項檢查工作。
交警部門將利用查車“黑科技”行檢儀,專盯重點車輛的車載行駛記錄儀這個“黑匣子”,嚴厲打擊不按規定安裝和使用行駛記錄儀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隱患突出的企業,將向社會進行曝光,同時列入徵信、保險“黑名單”。
檢查範圍
本次專項行動
將從局部整治擴大到全省範圍
怎麼查?
各地交警將利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統一配發的查車“黑科技”行檢儀
通過走進企業或以路查方式
對相關重點車輛的“黑匣子”進行檢查
重點檢查對象是什麼?
廣東本省籍大型公路客運車輛、
大型旅遊客運車輛、
危化品運輸車輛以及重型貨運車輛
未按規定安裝、使用
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
交通違法行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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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未在車輛上安裝行駛記錄儀的。
2、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在車輛上安裝的行駛記錄儀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的:[國家標準:《汽車行駛記錄儀》(GB/T 19056-2012);省標準:《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通用技術規範》(DB44T/T 578-2009)]
① 安裝的行駛記錄儀無RS232串行數據接口或該接口損壞、接口不標準等情況,無法利用檢測設備對接該數據接口採集數據。
② 安裝的行駛記錄儀有RS232串行數據接口,但利用檢測設備對接該接口後,檢測設備顯示無數據。
3、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行駛記錄儀的。
安裝的行駛記錄儀有RS232串行數據接口,利用檢測設備連接數據接口後採集到的車輛號牌、駕駛證號碼數據為空,或與車輛和駕駛人的實際信息不一致的。
怎麼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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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發現有未按規定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的車輛,交警部門將依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對車主進行處罰,同時還會將檢查結果通報給交通部門,並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對於此次行動所查處的隱患突出的企業,將向社會進行曝光,同時擬對該批企業列入徵信、保險“黑名單”,督促企業自覺落實動態安全主體責任。
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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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百元罰款:
1.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的;
2.擅自更改、刪除或者偽造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信息資料的。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道路運輸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道路運輸企業未使用符合標準的監控平臺、監控平臺未接入聯網聯控系統、未按規定上傳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的;(二)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率低於90%的;(三)未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的。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800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屏蔽衛星定位裝置信號的;
(二)偽造、篡改、刪除車輛動態監控數據的。
街坊趕緊看看你的行車記錄儀
符合標準不?
沒裝的快去裝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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