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8項交管新政實施!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

為落實公安部“放管服”改革部署,從6月1日起,北京市將推出8項便民利民措施:

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車輛由120個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遷入本地,如果符合本市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並持有本市小客車指標的,可以異地辦理“轉籍”。此外,北京市368家4S店可以在新車銷售後現場辦理機動車臨時號牌業務,不需要再到車管所或車管站現場申領臨時號牌。

01

小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據介紹,從6月1日起,內地外省市居民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本市駕校報名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只需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未取得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外國人申請考領駕駛證的,仍按照原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02

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

內地居民、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在外省市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到本市居住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明直接到本市車管分所申請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

申請人為未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外國人,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相關規定提供相應身份證明,到市車管所申請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申請人在原考試地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

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適用於辦理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業務,但不包括持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的情形,同時只允許申請人變更一次考試地。

03

車輛異地“轉籍”

需持有本市小客車指標

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的機動車所有人(含共同所有人)因住所遷入本市,車輛遷出地屬於120個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的,申請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網上申請或先到本市8家新車檢測場進行尾氣檢驗合格後,持身份證明、行駛證、登記證書到市車管所、車管分所或8家新車檢測場的車管登記服務站交驗車輛直接辦理轉入業務,無需再到遷出地查驗車輛、提取紙質車輛檔案。

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上述辦理轉入業務的相關車輛必需符合本市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並持有本市小客車指標。

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的機動車所有人(含共同所有人)因住所遷出到120個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的,申請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網上申請或市車管所辦理遷出,也可以直接到遷入地車管所申請辦理轉入業務。需要強調的是,車輛遷出後不生成小客車更新指標。

04

摩托車檢驗“全國通檢”

摩托車將實行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

本市註冊的摩托車在外省市,或者外省市註冊的摩托車在本市申請辦理檢驗業務,均可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

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進行環保和安檢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是指第2年、第4年和第5年),機動車所有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網上申請或直接到本市車管所、車管分所、交通支大隊車管站執法站、車管服務站等地點申領檢驗標誌,行駛證副頁上不再簽註檢驗有效期。

申領檢驗標誌時,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身份證明或行駛證,在外省市繳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需提供保險憑證,以及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申請前將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機動車所有人委託他人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委託書。對於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5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或者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車輛,註冊登記6年內仍需按原規定檢驗。

05

20家“4S店”為機動車直接辦理抵押業務

機動車抵押登記將實現“兩個簡化”。

一是簡材料,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可以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

二是簡環節,推行銀行等金融機構代辦機動車抵押登記,目前已在本市工商銀行朝陽支行、平安銀行北京分行開辦登記服務站,辦理本系統的機動車抵押、解除抵押登記業務。另外,本市的20家“4S店”也能夠為本部門銷售的機動車直接辦理抵押、解除抵押業務,不再需要群眾到車輛管理所辦理相關業務,免於往返奔波。

06

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

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6月1日起,使用原車號牌將新增“兩個便捷”。

一是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在本市登記的同一號牌種類、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的兩輛非營運機動車可以互換號牌號碼,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兩輛車的行駛證、登記證書、車輛標準照片和號牌到市車管所、車管分所辦理。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相關負責人提醒,對已辦理互換業務的號牌號碼,如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再次互換或者申請保留原車號牌號碼的,自辦理互換業務1年後,方可提出申請。

二是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2019年6月1日後原車註銷或轉移登記後,保留原號牌號碼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2019年6月1日前,啟用原號牌號碼時限已超過一年但申請時不足兩年的,也適用該措施。

07

368家4S店可辦臨牌核發等業務

據介紹,6月1日起,本市368家4S店可以在新車銷售後現場辦理機動車臨時號牌業務,不需要再到車管所或車管站現場申領臨時號牌。

同時,上述368家4S店中的90家4S店還可以代為辦理本店銷售的國產免檢小微型客車註冊登記業務,代為辦理免檢汽車、摩托車的檢驗標誌、抵押和解抵押業務、駕駛證期滿換證等業務。

08

車購稅信息實行“聯網核查”

在本市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時,車管所與本市稅務機關聯網核查購置稅電子信息,不再需要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對於5月31日(含)以前已經辦理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的機動車所有人,仍可持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到車輛管理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業務。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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