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從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活動。從今以後,凡是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減速,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不停車讓行,或是在沒有信號燈路口遇見行人橫過馬路時不避讓的,南昌交警都將對其處以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
其實,機動車在斑馬線前不減速反而搶行,一直都是市民反映強烈的交通亂象之一。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的“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活動,交警不僅會現場糾處,而且也會啟動電子警察專門抓拍。
6月25日,在省城八一大道站前路口斑馬線前,一輛小車未避讓行人。
●機動車在人行橫道前須減速或停車讓行
鑑於機動車輛在整個交通出行中所具有的相對強勢,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違反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指出,“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
南昌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機動車即便是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也必須遵循禮讓行人的規定——只要路口有行人橫穿馬路,不管路面上有沒有施劃斑馬線,機動車都必須減速乃至停車避讓。
新聞發佈會上,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不禮讓”交通違法行為的糾處,南昌交警將充分利用交警執法記錄儀、攝像機等設備固定違法證據。
據該負責人透露,南昌交警已在全市多個重點路段、路口建設了一批抓拍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的監控設備,目前專門抓拍“不禮讓”電子警察已在進行調試。另外,南昌交警還將充分發揮現有視頻監控設備的作用,對主要路口機動車未禮讓人行橫道上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三公”、“五車”不禮讓將抄告其單位
記者瞭解到,今後,南昌交警部門將對“三公”人員(公務員、公車駕駛人、公交車駕駛人),“五車”(出租車、公交車、後八輪工程運輸車、垃圾清運車、校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禮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抄告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
另外,南昌交警還將鼓勵市民舉報“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列入群眾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獎勵重點。
南昌交警規定“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及處罰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罰款150元、記3分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罰款150元、記3分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罰款150元、記3分
文/圖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