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優惠乘車擬從“量身高”轉為“看年齡”

交通 移動互聯網 人民網 2019-07-15

6歲以下兒童免費,6歲到14歲半價;未帶身份證件的兒童還將以身高判定;政策涵蓋城市公交、長途客運

兒童優惠乘車擬從“量身高”轉為“看年齡”

2月14日晚,三里屯地區很難打到網約車。

兒童優惠乘車擬從“量身高”轉為“看年齡”

7月12日,455路公交車上的兒童購票身高標識。

交通部和國家發改委擬出新規,城市公交、長途客運的兒童優惠乘車政策將從“量身高”轉為“看年齡”,6歲以下可免費乘車,6歲到14歲的半價。同時,運輸企業在重點時段或者惡劣天氣違規漲價將記入“黑名單”。

新京報訊 7月12日上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聯合發佈《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到2020年,道路運輸價格將基本由市場決定。巡遊出租車企業應視運輸成本、收入水平及時調節運價,網約車企業應公開定價、加價機制。

道路運輸價格將主要由市場決定

《徵求意見稿》提出,到2020年,道路運輸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保留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運輸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有效建立,道路客運、出租汽車等領域經營者價格行為更加規範,主要由市場決定的道路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和科學、規範、透明的道路運輸價格監管制度基本健全,價格機制引導資源配置、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的作用明顯增強。

未來,將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激發市場活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對暫不具備放開條件的道路運輸價格,建立健全科學反映成本、體現質量效率、靈活動態調整的政府定價機制。

《徵求意見稿》還強調,對“網約車”這樣的道路運輸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的價格政策。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加強價格行為事中事後監管和市場價格水平監測,保障市場穩定,促進公平競爭。同時,還應保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運輸服務價格基本穩定,防止春運、節假日等運輸旺季價格大起大落。

出租車視成本調節運價水平和結構

《徵求意見稿》要求,各地要健全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對於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巡遊出租汽車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指導價管理的,各地要按照國辦發〔2016〕58號文要求,加快健全運價形成機制,建立完善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並定期評估完善。

未來,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按照規定程序,及時調整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鼓勵各地逐步建立完善運價調整機制,對運價調整機制進行聽證,達到啟動條件時應及時實施運價調整並向社會公告。

同時,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網約車平臺公司應主動公開定價機制和動態加價機制,通過公司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等方式公佈運價結構、計價加價規則,保持加價標準合理且相對穩定,保障結算賬單清晰、規範、透明,並接受社會監督。

兒童免費乘車條件是不單獨佔用座位

《徵求意見稿》提出,城市公交、長途客運的兒童優惠乘車政策擬將從“量身高”轉為“看年齡”,6歲以下兒童可免費乘車,6歲到14歲的半價。

交通運輸部表示,現行的城市公交、長途客運等運價政策以身高作為兒童免票、半票劃分依據,社會公眾認為有失公允,以年齡為劃分依據的呼聲愈發強烈,成為近幾年熱點問題。為此,《徵求意見稿》明確,兒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以年齡為判定標準,6歲以下的實行免票,6-14歲的執行客票半價優待,並提供座位(參照部分地區對兒童購買遊覽參觀點門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優待政策,將半票上限年齡設定為6-14歲)。

但對於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還將以身高為判定標準,這主要是為了便於旅客出行和經營者執行。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6週歲(含6週歲)以下的兒童享受免費乘車優惠的條件是不單獨佔用座位,6週歲(含6週歲)以下、單獨佔用座位的執行客票半價優待。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客車滿載情況下免費乘車兒童數量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9座以下客車在滿載情況下無法攜帶免票兒童,因此規定兒童免票乘車規定不適用9座以下客車。

追訪1

運輸企業違規漲價 將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徵求意見稿》提出,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運輸價格和汽車客運站收費,要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定價機關制定或者調整價格,應依法開展定價成本監審或者成本調查,並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春運和節假日期間,班車客運票價不得在正常的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規定範圍以外實行特殊的加價政策。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實行明碼標價,公示服務項目及價格,並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班車客運經營者應至少提前7日在汽車客運站、售票渠道等向社會公佈執行票價;班車客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還應在客票(含電子客票)標註或者通過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價。鼓勵汽車客運站、班車客運經營者向旅客免費提供改簽服務。道路運輸經營者按照價格政策規定製定或者調整價格、網約車平臺公司調整定價機制或者動態加價機制,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佈。

同時,包括巡遊出租車、網約車,班車客運等所有道路運輸企業在重點時段或者惡劣天氣出現違規漲價等行為,也都將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的“黑名單”。《徵求意見稿》明確表示將加強價格監測和信用體系建設,著重加強春運、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價格監測。經營者不執行道路運輸價格政策,重點時段或者惡劣天氣違規漲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追訪2

出租運價已調整地區未現明顯價格異動

交通運輸部表示,各地交通運輸、價格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在道路運輸價格管理方式、定價機制、汽車客運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方面積極推進市場化改革。

據介紹,截至2018年,有22個省份通過修訂省級定價目錄、出臺專項通知或者修訂本省運價管理文件等方式,明確放開省際客運班線、與高鐵平行客運班線、定製客運等競爭充分的班車客運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放開客運站車輛、旅客站務基本服務以外的其他服務收費乃至全面放開客運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而在最“複雜”的巡遊出租運價調整方面,內蒙古、寧波、南京、福州等部分省份和城市陸續發佈了出租汽車運價改革相關政策文件,推動將巡遊車運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科學確定運價水平、優化運價形成機制及結構。

據介紹,從改革效果看,相關地方在放開價格水平後,道路運輸市場平穩有序,未出現明顯的價格異動,未因價格調整影響社會穩定,為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措施積累了實踐經驗。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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