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黃車”被拉上高速打算帶回曲靖騎 司機:交了押金就屬於自己的

交通 自行車 崑曲 法制 雲南網 2017-04-25
昆明“小黃車”被拉上高速打算帶回曲靖騎 司機:交了押金就屬於自己的

微型麵包車內被查獲的共享單車

昆明“小黃車”被拉上高速打算帶回曲靖騎 司機:交了押金就屬於自己的

司機辯解稱交了押金車就屬於自己了

雲南網訊(記者 熊強)自去年12月共享單車進駐昆明以來,遭遇各種“受虐”事件,儼然已成國民素質的一面"照妖鏡"。近日,崑曲交警在開展打擊“三非”車輛專項整治中,在一輛從昆明開往曲靖的微型麵包車上查獲一輛共享單車,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辯稱交了押金車就屬於自己,所以準備把小黃車拉到曲靖騎幾天再送回來。

據云南交警總隊高支隊崑曲交警介紹,4月21日下午3點左右,崑曲大隊民警在崑曲高速公路昆明北收費站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過程中,攔下一輛號牌為雲D0GXXX的微型麵包車,發現車裡藏了一輛小黃車。

在警方提供的執法記錄儀錄像中,一懸掛曲靖號牌的微型麵包車司機根據警方的要求打開後備箱接受檢查,一輛黃色的共享單車出現在車廂內的最後一排,為了為了防止其在行駛過程中砸到玻璃,還進行了簡單的固定,並將最後一排座椅摺疊騰出更多的放置空間。

按照共享單車運營方的要求,在昆明所投放的共享單車使用區域僅限於昆明內,而當現場執法民警詢問司機這輛共享單車是否屬於他所有的時候,他言辭閃爍,稱交了押金車就屬於自己,準備把小黃車拉到曲靖騎幾天再送回來,這一幕讓現場執法民警哭笑不得。

經現場執法民警告知,駕駛人把小黃車推到崑曲交警警務站,經過檢查,單車車鎖完好,處於開啟狀態,民警對駕駛人和共享單車信息進行登記後,讓駕駛人駕車駛離,隨後安排巡邏車將這輛小黃車送回昆明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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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7日,昆明西山民警巡邏到船房村四社的時候,發現一樓的一扇捲簾門後面停了三輛共享單車。詢問得知,是附近經營燒烤店的文某、仇某和邸某三人騎回來的。當時小黃車已被據為己有一個星期了,不使用的時候他們就把車放在家裡鎖起來。最後,文某和邸某被治安拘留15天,仇某則治安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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