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車的,恭喜了,國家正式宣佈,車輛購置稅實施,買車更省錢

交通 網庫優品 2019-06-06

還沒車的,恭喜了,國家正式宣佈,車輛購置稅實施,買車可以更省錢了,另外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有關車主號牌的問題,又有了新的放寬政策: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實行,可以申請互換機動車號牌,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時限,政策簡直太讚了。

01

財政部發布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

沒買車的能省一大筆錢了

要買車的注意! 車輛購置稅有了新變化,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公告,明確關於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買車要省錢了,政策出爐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

還沒車的,恭喜了,國家正式宣佈,車輛購置稅實施,買車更省錢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現就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公告如下:

一、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於應稅車輛。

二、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三、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託代理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不包括在境內購買的進口車輛。

四、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同類應稅車輛(即車輛配置序列號相同的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沒有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徵消費稅的應稅車輛,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稅額。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中的城市公交企業,是指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經營資格,為公眾提供公交出行服務,並納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與城市公交企業名錄》的企業;公共汽電車輛是指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票價營運,用於公共交通服務,為運輸乘客設計和製造的車輛,包括公共汽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六、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所取得的車輛相關憑證上註明的時間為準。

七、已經辦理免稅、減稅手續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於免稅、減稅範圍的,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納稅額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發生轉讓行為的,受讓人為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未發生轉讓行為的,車輛所有人為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車輛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等情形發生之日。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應納稅額不得為負數。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於免稅、減稅範圍的情形發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八、已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納稅人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

應退稅額不得為負數。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九、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按裸車成交價交稅 買車成本降低:

消費者買車,繳納的車輛購置稅究竟是漲了還是降了?全國乘用車聯合會祕書長崔東樹算了一筆賬:

崔東樹:“過去的計稅價格這樣來算:比如按一個10萬塊錢的車來算,企業會按照這個價格去申報一個計稅價格。10萬塊錢剔除13%的增值稅之後,它的不含稅價格是87000;而消費者買10萬塊錢車可能已經優惠到了9萬塊錢,實際他購買這臺車的時候計稅價格可能就是78000了,應該說中間就出來了計稅價格之間的一個差距。如果按照87000計稅的話,計稅交10%就是8700塊錢;如果按照實際購買價格的話,他可能就是7800塊錢,中間可能就差出來八九千塊錢的一個差距。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事情。”

原來過去消費者購買汽車的時候,大部分車輛以低於廠家指導價的實際價格進行交易,但是在繳稅時卻要按照指導價格進行交稅,這無疑讓消費者多花了錢。

而按照新的算法,這也就意味著新政執行後,消費者購買車輛應扣稅款將取決於實際支付金額,也就是俗稱的裸車成交價,就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了。依據購車的實際價格為準,使過去計稅價格偏高的問題得到有效改善,崔東樹說這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促進消費者購車的成本進一步降低。

在汽車業內人士黃先生看來,車輛購置稅法的出臺還能起到規範經銷商的作用:

黃先生:“7月1號開始實施的車輛購置稅法,代替了以前的暫行條例,所起到的最重要的作用,可能是會更好地規範汽車經銷商4S店的開發票情況。他們以後就不可以再虛開發票,或者是故意把發票價格開低。今年7月1號往後,可能國家不會再出臺減免或減半購置稅的這種臨時政策來增加汽車的銷量,因為這已經是一個稅法了。”

02

6月1日起

車牌號可互換、駕照全國一證通考

近日,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有關車主號牌的問題,又有了新的放寬政策: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實行,可以申請互換機動車號牌,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時限。

車牌號可互換

6月1號之後,如果大家名下有2輛車,並且是號牌種類相同的非營運車輛就可以互換車牌。

還沒車的,恭喜了,國家正式宣佈,車輛購置稅實施,買車更省錢

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可變更一次號牌號碼。

也就是說,兩輛車都是小型車號牌,車牌是藍色的,就可以互換;如果一輛是黃色牌照,一輛是藍色牌照,就不能互換。

注意使用條件:

1、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

2、同一登記地

3、同一號牌種類

4、非營運機動車

滿足以上四個條件的車主才可以換車牌,而且一年只能變更一次。

保留原號延時限

我們都知道,原車註銷、遷出或轉移後,一年內可以保留原號。新政策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第一可以給車主更多的時間去選購一輛更為心儀的車型;第二如果家裡一輛車兩張牌,又不打算再購新車,結合車牌互換規定,車主也可以多一年的時間使用將要被收回的那張車牌,物盡其用。

新政策的好處:

以前同個車主名下的二輛車是不能互換車牌的,必須是2輛車在兩個人的名下才可以,不換車只換車牌是不行的,相當於要跟別人換車了。

如果車主經濟條件越來越好,那麼好車配好鞍,新買的豪車有一個好的號碼,同時也可以因為情懷而留住自己的舊車,一舉兩得。

如果車主經濟條件越來越差,不得不賣掉愛車,今後車牌號可以保留兩年,車主可以用兩年時間買更好的車!當然,有些城市還有單雙號限行政策,車主也可以利用換號的機會,更便捷地出行了。

6月起駕照全國“一證通考”,對沒考駕照的會計來說,又是一個好消息

6月1日起,還有一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務措施。一起來看看有哪些利好!

還沒車的,恭喜了,國家正式宣佈,車輛購置稅實施,買車更省錢

1、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港澳臺居民可以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

2、實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

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生變更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

3、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對在省(區)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對跨省(區)異地申領的,在辦理現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4、擴大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

在原有15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試點,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同時各省(區)至少再選擇1至2個城市推行。

對機動車在試點城市之間轉籍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並辦理,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

03

政策實施,這些車輛免稅了

車輛購置稅法要實施了,這些車不用繳納車輛購置稅喔:

還沒車的,恭喜了,國家正式宣佈,車輛購置稅實施,買車更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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