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公安局
關於城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為圓滿完成省級衛生縣城創建工作,進一步規範動靜態交通秩序,提升城區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決定在縣城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內容
1、靜態秩序:道路兩側主路輔路車輛停放有序,機動車停放在機動車停車位,非機動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放區,所有車輛一律按箭頭指示方向停放,停車位外一律禁止車輛停放。
2、動態秩序:重點整治電動車(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遇紅燈時越線停車;無證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兩輪電動車、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行人闖紅燈、遇紅燈時越過停止線等候;行人翻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整治範圍
縣城區北S240線以南、東環路(S240線)以西、G340線以北,創業路(含)以東、銀河路(含)(濱河路至西G340線)路段以南、濱河路(含)以東區域範圍內所有城區道路(包括城區產業園內道路)。
三、整治措施
1、對上述路段內停車泊位外停放的車輛及停車泊位內不按箭頭指示方向停放的車輛,將通過巡邏車抓拍及人工抓拍相結合的方式,依法處罰,對影響道路通行的車輛,依法予以拖移。
2、嚴厲查處電動車、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遇紅燈時越線停車,無證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兩輪電動車、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行人闖紅燈、遇紅燈時越過停止線等候,行人翻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罰。
本《通告》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2019年7月25日
"商河縣公安局
關於城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為圓滿完成省級衛生縣城創建工作,進一步規範動靜態交通秩序,提升城區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決定在縣城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內容
1、靜態秩序:道路兩側主路輔路車輛停放有序,機動車停放在機動車停車位,非機動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放區,所有車輛一律按箭頭指示方向停放,停車位外一律禁止車輛停放。
2、動態秩序:重點整治電動車(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遇紅燈時越線停車;無證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兩輪電動車、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行人闖紅燈、遇紅燈時越過停止線等候;行人翻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整治範圍
縣城區北S240線以南、東環路(S240線)以西、G340線以北,創業路(含)以東、銀河路(含)(濱河路至西G340線)路段以南、濱河路(含)以東區域範圍內所有城區道路(包括城區產業園內道路)。
三、整治措施
1、對上述路段內停車泊位外停放的車輛及停車泊位內不按箭頭指示方向停放的車輛,將通過巡邏車抓拍及人工抓拍相結合的方式,依法處罰,對影響道路通行的車輛,依法予以拖移。
2、嚴厲查處電動車、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遇紅燈時越線停車,無證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兩輪電動車、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行人闖紅燈、遇紅燈時越過停止線等候,行人翻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罰。
本《通告》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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