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女子醉駕大鬧執法現場,侮辱謾罵不說,還踢傷警務人員!

交通 馬輝 法制 社會 定西城區交警 定西城區交警 2017-08-26

8月15日凌晨1:54左右,蘭州東崗交警大隊民警在蘭州東湖賓館十字進行路檢路查時,車牌號為甘A8OD**的小型車輛上的駕駛人劉某涉嫌“酒駕”違法行為。

民警要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進行檢測,駕駛人劉某不但不配合,還大鬧執法現場,侮辱謾罵現場警務人員長達10分鐘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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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人員多次勸阻和警告無果後,只能強制駕駛人劉某乘坐警車去往醫院。警車抵達康復中心醫院後,警務人員馬輝下車打開車門,要求駕駛人劉某下車,誰知劉某突然躺倒在後排座位上,並用腳猛踹馬輝,馬輝避閃不及被駕駛人踹傷了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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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影響醫院的醫療秩序,警務人員只好將劉某控制住迅速帶至轄區派出所處理。在派出所的辦案區,警務人員耐心的解釋、勸解劉某,等待劉某的情緒平復之後,民警到康復中心將醫務人員接到派出所,現場對劉某採取血液樣本後帶至醫院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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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醫院檢測結果出來,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醉駕”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駕駛人劉某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的處罰。

酒後駕駛對自己和他人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還這麼理直氣壯蠻不講理,點亮下放大拇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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