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交警發佈《身邊事提醒身邊人》(一)

交通 貨車 摩托車 安福交警 2017-05-14

2017年04月9日夜間,劉某在安福縣城吃晚飯飲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由縣城往山莊鄉方向行駛,途中與在路邊檢修的陳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發生追尾碰撞,導致劉某受傷、二輪摩托車受損交通事故。

該事故中,劉某飲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本身就沒有充分考慮自身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且臨近前方車輛時未能控制好足夠安全距離,導致追尾事故發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陳某停車檢修未按要求設置警示標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警提示:

1、由於夜色視野單調,很容易陷入低感覺狀態,駕駛人往往會意識模糊,反應遲鈍,因此夜間行駛時駕駛人要嚴格控制車速。

2、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3、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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