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丨7月1日起,浙江開展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 這些車輛禁入高速公路
從7月1日開始,浙江將全面開展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屆時,已列入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的超限超載貨運車輛一旦行駛到高速公路收費站,如果不按時接受...
凡違反本公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第九十條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不聽勸阻強行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處以2000元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公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臺山公安分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