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行駛在泰安泮河大街的社會車輛可以借用公交車道行駛啦!

交通 貨車 法律 政法 泰安交警 泰安交警 2017-10-23

注意啦!行駛在泰安泮河大街的社會車輛可以借用公交車道行駛啦!

經有關部門批准,S31泰新高速泰安東收費站改造工程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進行三個月全封閉施工。為方便過境車輛繞行,提高通行效率,緩解道路交通壓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對機動車通行泮河大街交通管理措施作臨時調整。

注意啦!行駛在泰安泮河大街的社會車輛可以借用公交車道行駛啦!

一、機動車可借用泮河大街公交專用道通行,相關路口增設指示標誌。

二、准許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含重型柴油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泮河大街,不需辦理市區通行證;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如離開泮河大街進入市區,仍需辦理市區通行證。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須持交警部門核發的《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嚴格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嚴禁超速、超載、違反信號燈規定等交通違法行為,服從交警指揮和管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共同維護泰城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18年1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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