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未拍到駕駛人不扣分規定 泉州各處理窗口已實行

交通 軟件 社會 人民網 2017-06-23

6月8日,福建省公安廳下發《關於進一步明確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處理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非重點車輛交通技術監控證據圖片未記錄到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的或經審核屬於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對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實施處罰,不予記分。昨日,記者從泉州市交警支隊、泉州高速交警支隊瞭解到,目前各個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已開始實行此項規定。

據介紹,非重點車輛指除使用性質為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遊客運、出租客運、貨運、教練、危化品運輸、校車以外的車輛。

交通違法未拍到駕駛人不扣分規定 泉州各處理窗口已實行

新規實施後,前往鯉城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的市民多了不少。

昨日上午10點多,在鯉城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已有不少人在排隊等候。“處理好了,沒拍到圖像,真的不用扣分了!”前來處理交通違法的市民陳先生說,一開始聽說這個消息,還以為是假的。隨後,記者又到豐澤交警大隊交通違法窗口進行了解,該窗口也已開始實行此項規定。據鯉城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從14日開始實行這項規定來,前來處理交通違法的相較於以往增加不少。另外,泉州高速交警支隊全部違法處理窗口也於12日開始實行此項規定。

交警部門提醒,《通知》實施過程中,如發現有駕駛員開車故意通過遮擋面部逃避交通技術監控的,公安交警部門將調取相關證據,對違法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理。此外,使用網絡處理交通違法還不能進行免扣分的操作,要等技術部門對軟件進行更新升級後才可,所以免扣分處理還需到窗口。(記者黃楓 通訊員林阿敏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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