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主請注意 瀘州市這些區域機動車禁鳴喇叭

為減少城區機動車噪聲汙染,進一步推進瀘州市文明交通專項整治工作,全力構建文明、和諧的城市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機動車在主城區禁鳴喇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鳴區域:

主城區一環路(含一環路)以內範圍的道路。

(瀘州一環路線路:起於康城路一段,經沱江三橋、龍馬大道一段、龍馬大道二段、春雨路一段、迎賓大道一段、回龍街、沱江一橋、江陽北路、江陽中路、江陽南路、江陽西路、龍透關路、酒城大道一段、酒城大道二段,止於酒城大道三段。)

二、禁鳴時間:

自2017年9月17日起,禁鳴區域內機動車24小時禁鳴喇叭。

三、禁鳴對象:

禁鳴區域內所有機動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除外)。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主城區各路口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力度,嚴查亂鳴喇叭車輛。敬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文明行車,在禁鳴區自覺養成不亂鳴喇叭的良好習慣。

五、對違反禁鳴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員,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九項的規定給予處罰。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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