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以來 泉州9名駕駛人被終生禁駕

交通 轎車 法制 社會 福建閩南網 福建閩南網 2017-09-20

[泉州新聞-閩南網]

閩南網9月18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李榮鑫)記者今日獲悉,近日,泉州交警部門向社會公佈2017年8月份以來,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9名駕駛人名單。其中,有7名駕駛人因交通肇事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另有2名駕駛人因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2016年12月13日凌晨1時20分許,倪某駕駛閩C311XX號小型轎車沿鯉城浦口環島下穿隧道由泉州往廈門方向行駛時,碰撞其同向前方柯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造成柯某重傷。事故發生後,倪某駕車逃離現場。

經調查取證,鯉城交警大隊認定倪某承擔本事故的全部責任。鯉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認定倪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吊銷倪某的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止其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泉州交警部門還針對“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排查。截至9月18日,泉州市查處的“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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