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貴定縣中心城區這些路段對非綠標車實施限行

交通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時政 黔南廣播 2017-05-08

關於“非綠標車”限制通行區域的通告

5月8日起,貴定縣中心城區這些路段對非綠標車實施限行

為認真推進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中心城區大氣環境質量,根據黔南州人民政府《黔南州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管理辦法》,本著“便民利民、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從2017年5月8日起,加強在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排氣汙染限行措施。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措施

對未按規定進行排氣檢測並取得機動車綠色環保合格標誌(簡稱“綠標”)的機動車實施限行。

二、限行區域

迎賓路、紅旗路、環城北路、環東路、胡三帖路、桃花路(同心公園至北門坡腳)、河西堰路、慶熙路;老中山西路、中山東路、平等北路、平等南路、解放北路、解放南路、民主路、花園路、自由路

三、限行對象

1.非綠標車,包括黃色環保標誌機動車及無環保標誌機動車。

2.軍警、消防、救護、工程搶險等特種車輛中的非綠標車不屬於限行車輛範圍。

四、限行方式

限行採取分階段、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

第一階段:2017年5月8日起,試行“非綠標車”區域限行措施,對違規車輛以教育、警告、勸返為主;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提示,讓廣大市民做到知曉、理解、支持。

第二階段:2017年6月1日起,全面實施“非綠標車”區域限行,對違規車輛進行處罰。

五、違反限行的處理

(一)對未取得綠標的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限行區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實施罰款50元,駕駛證記3分;

(二)對違反機動車排氣汙染有關規定的機動車,由環保部門依法處理。

六、確需進入中心城區限行區域的其他特種作業車輛,按照公安交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貴定縣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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